Re: [建議] nknuukyo板主,我都還沒正式提出申訴...

作者: nknuukyo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   2023-05-25 11:51:43
※ 引述《MrTaxes (謝謝提醒)》之銘言:
: nknuukyo板主您好。
群組務
: 我前一篇只是問申訴的程序是否可跳過bookservie,
: 目前還在等r板主的站內信回覆。
: 要等到七天後與板主溝通不成才會正式提出申訴。
: 而且申訴的流程是由當事人提出事實和理由這是最基本的。
: nknuukyo您這種作法違反程序正義,所謂維持原判決的宣告也是違法的。
: 以上都是一些很基礎的法理。
: 您如果去問任何有法律背景的人絕對會同意我上述的說法。
: 所謂「先程序、後實體」,您已經違反程序了。
批踢踢不是法院,基本上板主與幹部同時有行政、司法、立法權,
相信你不會在法院系統裡找到類似的單位同時兼顧所有分工。
與其說板主或更上層的幹部是法官,有時候更像幼兒園的保母,
必須常常思考這個園區內的文化形塑。
: 建議您先撤銷前面的公告。
: 請按應有的程序正義來進行。
: 謝謝。
雖然群組務的監督權可以啟動類似職權調查主義的程序,
不過也不是不能重新按部就班執行。
就個人心證來說,如果攻擊特定人士,把人家股票買啥都人肉到書板,
然後又威脅要聯絡對造公司,我是認為已經可認定是違反 批踢踢使用者條款 2.0.1
5、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細目了;
另外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中亦載明: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屬於違規行為。
這個部分你的論證並不足以強到讓我願意推翻書板板主的原判,
而且我不會覺得他的涵攝有誇張之處。
如果你希望重啟程序,這邊尊重你的意思,不過除非有更有力的事實,
不然結論很難有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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