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knuukyo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
2023-05-02 15:49:02首先,群組務這裡整理相關事實:
一、T組務有近兩周時間未上站並且回覆可能與案情有關之信件;
二、T組務曾與本群組務提醒近期會到國外留學一事,然而未做正式請假程序;
三、在未上站期間,就基督信仰板近日之案況,有與群組務做大致討論。
按《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中
一、國家研究院板務人員職勤規範
a. 小組長七天以上無法上線,請至群組組務板請假。
之規定,本案T組務雖有與群組務告知留學且討論人文宗教案情之事實,
然而確實未完成請假程序,且未上站期間接近兩周。
故,衡量其職責與相關程序利益,總合審酌後,
判定T組務警告一次,並請T組務在下列事項中予以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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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人文宗教小組幹部未來之人力與時間安排,
或應另徵選一人文宗教組務協助T組務或略作分工,
不論是主動蒐羅相關適合人選,或是公開進行甄選,
都會需要提供專業與經驗上的資歷判斷,
這邊請T組務依目前人文宗教小組之屬性,
協助擬定相關合適的徵才程序,並與群組務討論、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