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osephChen (╭(〞▽〝)╭(〞▽〝)╯)
2019-08-19 00:27:38對於此申訴案,群組這邊有些需要補充的部分,須請小組長協助。
我的理解是 (不一定正確):
1. 褫奪對象: 被檢舉並請求議決褫奪對象為wallsons,不過
- 此帳號已被帳號部刪除
- 相關分身已被帳號部刪除
- 尚未被刪除之帳號,組務初步判定與本案無涉
既然如此,褫奪公權對象,究竟為哪一個帳號或個體?
2. 未回應小組詢答: 被檢舉人被要求在72小時內到組務說明,不過
- 引用文章中公告時間為8/2
- 引用文章中檢舉人的推文答覆時間是8/4,
因此不太了解,未回應小組詢答指的是?時程?內容?其他?
3. 褫奪公權之行政處理為群組長協調小組長會議決定,但首先須由小組提報,亦即
- 小組認同此申訴有其合理性,向群組移送,或
- 小組不認同申訴合理性,在組務板予以判決駁回
既已移送到群組,群組請小組協助說明此案之合理性,以利判斷是否進行組長會議。
Jose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