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餐廳、飯店室內 擴大禁菸

作者: keyiin (* Je t'aime *)   2007-06-15 11:05:32
聯合新聞網 更新日期:2007/06/15 07:20 記者:記者尚毅夫/台北報導
爭議甚久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立法院朝野協商達成共識,除了雪茄館或酒吧等少數地
方外,包括絕大多數餐廳、飯店等室內公共場所,均將全面禁菸。
立院今天完成三讀立法後,將有十八個月緩衝期,十八個月後全面實施。
菸害防制法此次修正的最大重點是:擴大禁菸的室內公共場所。朝野協商確定,除了少數
場所外,其餘室內場所全面禁菸。少數不禁菸的場所包括:設有獨立空調及室內吸菸室的
公眾消費室內場所、雪茄館、半戶外開放空間餐飲場所、下午九時以後開始營業且十八歲
以上才能進入之酒吧及KTV。
未來在禁菸場所吸菸,或未依規定在禁菸場合設立明顯禁菸標示,將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
以下罰鍰。
草案第十條原規定:販賣菸品場所「菸品不得展示或陳列於消費者可自行取得之處所」,
後遭刪除,為超市、大賣場等消費者可以自行取得菸品的販賣場所解套。
http://w107.news.tpc.yahoo.com/article/url/d/a/070614/2/fvi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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