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1RwgaM6J 下方鎖文討論

作者: b1236711 (藍琦)   2018-11-13 18:36:04
推太長, 回覆跟板務有關的部分
以下說的屬於我的想法, 並非所有板主共識
推 qqimiss815: 藍版主不怎麼回答問題,扣帽子倒是不遺餘力,我從頭 11/13 17:51
→ qqimiss815: 到尾並沒有指涉對象,也沒有暗指誰誰誰立場偏頗,少 11/13 17:51
→ qqimiss815: 用狹隘的眼光去曲解我的問題,就算是另外幾位版主直 11/13 17:51
→ qqimiss815: 接鎖文我也有一樣的質疑啦,真要自己往槍口上撞我也沒 11/13 17:51
→ qqimiss815: 辦法。 11/13 17:51
第一, 你上方推文的問題只有 "是不是可以懷疑..." 一句
我已經在 10:28 回答你, 你想懷疑我管得著嗎?
第二, 你 10:04 推文的原句還在, 輔以下方「深有定見了且立場明確」字樣
其他板友可自行判斷你是否有專指我的意思
→ qqimiss815: 今天胡四是否80台灣人的問題我不管,實力如何我也不 11/13 17:51
→ qqimiss815: 管,那不是討論重點,重點是版主判定的鎖文標準是什 11/13 17:51
→ qqimiss815: 麼,若是以筆戰戰端發生為由那未免太過主觀,有些人 11/13 17:51
→ qqimiss815: 看到ID就噓的一串下來,原po還沒回應就叫做戰?應該確 11/13 17:51
你說的對, 筆戰發生板主就可以鎖文, 這不但是, 而且也只能是主觀判斷的事情
原po還沒回應時他的確不叫戰, 但其他人在推文戰起來板主同樣有權鎖文
另一方面, 以原文下面推噓文的情形, 鎖文其實是保護原 po 受到更多攻擊
→ qqimiss815: 立明確鎖文準則,公平、公正、公開應當是大家理所當然 11/13 17:51
→ qqimiss815: 的共識,不然誰知道有沒有暗箱以及偏頗立場,直接鎖 11/13 17:51
→ qqimiss815: 文沒給原po申辯機會未免太過不公平,法院審判尚且會 11/13 17:51
→ qqimiss815: 讓被告進行答辯,版主們此舉無疑阻斷原po的權利,趁 11/13 17:51
→ qqimiss815: 著這次機會,把版規的模糊地帶予以訂立清楚、明白, 11/13 17:51
→ qqimiss815: 除非版主站出來聲明我堂堂大AOE版,就是你版主的一畝 11/13 17:51
→ qqimiss815: 三分地,那當我沒說,都處於人治了有什麼好談,可撥。 11/13 17:51
這部分屬於所有板主共識: 不會去訂定什麼鎖文準則
公平公正公開是共識, 不代表沒準則就不公正, 除非你內心就直接認為板主不公正
也不代表有準則了你就不會懷疑暗箱跟偏頗,
以一個跟我無關的判決你懷疑我的偏頗還不夠嗎?
法院讓被告進行答辯, 但很可惜這裡不是法院, 誰說法院的事情應該要適用 AOE 板?
光是你可撥二字我就可以讓你浸水桶
→ qqimiss815: 如果藍版主有事沒事就扯中國來救場的話大可不必,因 11/13 17:51
→ qqimiss815: 為你從來就沒有想要正面回答我的問題,只會用對立來 11/13 17:51
→ qqimiss815: 模糊焦點的話,哪裡來哪裡去吧,反正最後就是不斷的迴 11/13 17:51
→ qqimiss815: 圈。 11/13 17:51
與第一段重覆, 我早已回覆清楚.
我 13:12 的推文, 意指原文跟立場無關, 也是用以回應你 10:04 提的立場一詞
→ qqimiss815: 最後,只要有關胡四的文或是問題,明顯的藍版主已經深 11/13 17:51
→ qqimiss815: 有定見了且立場明確了,在此主張相關人及事應主動迴 11/13 17:51
→ qqimiss815: 避交由其他版主裁定,身為版主卻連基本的行政中立都 11/13 17:51
→ qqimiss815: 做不到,明顯沒有符合身為版主此職位應有的行為意識以 11/13 17:51
→ qqimiss815: 及職業道德。 11/13 17:51
其一, 板主並非行政職, 無所謂行政中立
其二, 板主並非職業, 無所謂職業道德
其三, 板主應有什麼行為"意識"不是你說了算, 如果你認為我不適任隨時可以提出罷免案
其四, 本次事件無論是鎖文還是水桶部分, 我完全沒有參與討論
即使行政中立職業道德你都要適用好了, 所以我是做不到什麼? 沒有什麼?
作者: qqimiss815 (天天開心)   2017-11-13 17:51:00
藍版主不怎麼回答問題,扣帽子倒是不遺餘力,我從頭到尾並沒有指涉對象,也沒有暗指誰誰誰立場偏頗,少用狹隘的眼光去曲解我的問題,就算是另外幾位版主直接鎖文我也有一樣的質疑啦,真要自己往槍口上撞我也沒辦法。今天胡四是否80台灣人的問題我不管,實力如何我也不管,那不是討論重點,重點是版主判定的鎖文標準是什麼,若是以筆戰戰端發生為由那未免太過主觀,有些人看到ID就噓的一串下來,原po還沒回應就叫做戰?應該確立明確鎖文準則,公平、公正、公開應當是大家理所當然的共識,不然誰知道有沒有暗箱以及偏頗立場,直接鎖文沒給原po申辯機會未免太過不公平,法院審判尚且會讓被告進行答辯,版主們此舉無疑阻斷原po的權利,趁著這次機會,把版規的模糊地帶予以訂立清楚、明白,除非版主站出來聲明我堂堂大AOE版,就是你版主的一畝三分地,那當我沒說,都處於人治了有什麼好談,可撥。如果藍版主有事沒事就扯中國來救場的話大可不必,因為你從來就沒有想要正面回答我的問題,只會用對立來模糊焦點的話,哪裡來哪裡去吧,反正最後就是不斷的迴圈。最後,只要有關胡四的文或是問題,明顯的藍版主已經深有定見了且立場明確了,在此主張相關人及事應主動迴避交由其他版主裁定,身為版主卻連基本的行政中立都做不到,明顯沒有符合身為版主此職位應有的行為意識以及職業道德。
作者: fann119 (凡云淡風輕)   2018-11-13 18:56:00
板規訂定的透明點對版主或是其他人無疑是更好,無規矩不成方圓,制度的進步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希望找到大家都能接受的客觀標準,這點是ptt諸版都應該共同努力的方向
作者: b1236711 (藍琦)   2018-11-13 18:58:00
如果訂出來也會像是 "若發生筆戰板主有權鎖文"與現在情形相同, 板規方面或許可以算是比現在完整但除非有人能清楚講出筆戰的定義, 不然這條也跟沒有一樣
作者: francis1n (AG)   2018-11-13 19:22:00
同意,請問要怎麼定義筆戰?
作者: a4892929 (嘿嘿嘿)   2018-11-13 19:52:00
不知道怎定義 但是看了會熱血沸騰
作者: artage (懶得想暱稱)   2018-11-13 19:53:00
同意再 +1 "筆戰" 2字 本來就很難明確明文定義 最終還是回版主自由心證
作者: nobodyzxc   2018-11-13 19:54:00
支持板規修訂,不應該太過主觀,沒有公信力
作者: UntiedDragon (ㄆㄆ)   2018-11-13 20:06:00
需要什麼公信力!?不服的人怎樣都覺得沒有公信力...每次發文都偷渡酸幾句,這樣還不鎖文好像也怪怪的
作者: b1236711 (藍琦)   2018-11-13 20:12:00
先主觀判斷判決是否太過主觀沒有公信力再主觀判斷上面這個主觀判斷是否太過主觀沒有公信力再主觀判斷上面這主...
作者: VRadmanovic (秋雲春華方雲華)   2018-11-13 20:16:00
我頭好痛 可以來一場游牧嗎
作者: xm (Why so serious?)   2018-11-13 20:20:00
只好圍石牆惹 看來二層還不夠(咦
作者: sasewill (sasewill)   2018-11-13 20:22:00
可能每次戰文都要先來場投票決定這篇是不是開戰了
作者: b1236711 (藍琦)   2018-11-13 20:23:00
隨手搜了當前十大板, 僅三個板板規有提及 "鎖" 字全部都屬板主主觀判斷是否有爭議的範圍希恰另有要求鎖文需公告原因, 另外兩板則無
作者: artage (懶得想暱稱)   2018-11-13 20:43:00
不然這樣好惹 對判決有意見就跟版主單挑一場 簡單省事不用勞師動眾 但是版主會累死 11
作者: b1236711 (藍琦)   2018-11-13 20:46:00
從此板主要判案都只敢找數字發文 嗚嗚
作者: xm (Why so serious?)   2018-11-13 21:22:00
\每次有爭議94舉辦比賽的時候惹/
作者: happymore (多多)   2018-11-13 21:28:00
其實這次判決文寫的很明確充分了,大家應該是太閒,趕快上steam打tg吧
作者: Simon40034 (薩克斯)   2018-11-13 21:32:00
看起來就起爭議然後鎖文而已,也能扯到基本答辯,不如改叫辯論版(X
作者: aoc229001 (_R)   2018-11-13 21:42:00
真的 扯什麼基本答辨權利根本笑話XDD
作者: otking88 (otking88)   2018-11-14 00:16:00
置板凳
作者: JBLs (我是誰我是誰我是誰)   2018-11-14 00:20:00
行政中立==????????? 我都不知道版主是事務官或政務官==
作者: yamamoto9658 (spacter)   2018-11-14 12:39:00
來喔 最好再來發動罷免版主 我大桶爆米花跟大杯冰可樂準備好了
作者: b1236711 (藍琦)   2018-11-14 23:54:00
枉費我回得那麼辛苦結果又是那種丟一堆垃圾出來傷害世紀板 傷害完就走哪天上法院再去要基本答辯權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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