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azieru (=w=)
2018-06-08 01:42:07連標榜R18的地方都不行 那不是貼pixiv等有隔閡的也不行?
所以你的意思是只要我人在台灣 不管貼哪都有事? 販賣也有事?
那唯一解不是只有逃離鬼島?
※ 引述《a205090a (CAN DO IT)》之銘言:
: 先講結論:原PO被檢舉一定受理甚至起訴,剩下的讓法官自由心證。
: 基本上露點就算踩線,這也是AC_IN要求打馬的關係,何況你還流血。
: 不要覺得這裡就是塞R18的版,在這裡放就合法。就像你在A片網分享一樣,犯法就犯法,
: 管你在哪裡PO。
: 原PO折衷一點的方法就是把血去掉,字去掉。
作者:
Richun (解放左手的OO之力)
2018-06-08 01:49:00貼在台灣的網站很容易有事 P站在日本比較不會出事通常跟網站所在地的法律比較有關係 警察沒事不會想跨國追
上一篇A君的只能算心得文還是多找法律人打聽一下 謹慎不吃虧
作者:
MBubble (泡泡老哥)
2018-06-08 01:52:00你回的這篇很明顯就只是不喜歡看到這類型圖片的心得文
作者:
MBubble (泡泡老哥)
2018-06-08 01:53:00其實只要在下面推文回覆就好 不用特別再新開一篇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18-06-08 01:55:00答案是 是的 鬼島法律不嚴謹又很吃恐龍判斷不是一兩天了尤其是ACG這種次文化更常被亂解讀 只要有哪個無聊人士開
作者:
MBubble (泡泡老哥)
2018-06-08 01:56:00貼到公開地方項網路都算是散佈 真要抓是可以抓
作者:
MBubble (泡泡老哥)
2018-06-08 01:57:00只要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而侵害性的道德感情
不過我認真覺得這條很沒道理就是 但是應該也很難修畢竟你也知道台灣立委只會修符合自己利益的法
作者:
Hyouri (表裏)
2018-06-08 01:59:00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把創作算進去也很好笑
作者:
MBubble (泡泡老哥)
2018-06-08 02:02:00而且判的關鍵還是的法官自由心證 這直接宣告有罪算了
作者:
Hyouri (表裏)
2018-06-08 02:03:00創作「也許可能應該或許」會讓人想對現實中的兒少犯罪
作者:
imega (哎妹嘎)
2018-06-08 02:05:00這話題要結束了沒?看了很煩
不要把違法的事情當成你自以為理所當然的權益自己知道自己畫什麼圖就低調一點你現在硬凹的態度比你的圖更噁心就算在這個版上多數人可以接受你的圖,這也不是你應得的權益,還可以讓你在版上一直凹
是阿本來就違法聚集地,像你這樣高調就大家一起死ok阿
作者:
Hyouri (表裏)
2018-06-08 02:22:00請教在這樣的法律狀況下 何謂合法圖(゚∀゚)
身邊的人都踩線,你就可以聲張自己有踩線的權力啦?沒有合法圖,本來就是自己小心
剛開始覺得說要告你的人反應過度 現在覺得你也差不多
任何一個人包括我現在截圖直接告PTT你要不要試試看有人就是沒搞清楚,這種東西平衡有多脆弱
明明可以推文回覆的東西你硬要不停回文上來洗版 擺明找架吵 對你的藝術風格跟主題沒有意見(我不喜歡重口味的)但我只想看別的文 對你們的爭吵沒興趣欸 要吵架可以集中吵不要干擾別人嗎
你還沒搞清楚? 這邊多少東西犯法? 答案是幾乎全死阿為什麼沒死還活著,是因為大家想看贏過討厭想吉你只要這麼多人其中有一個不這樣想,這裡的平衡就消失
阿你這篇文的內容就真的很沒內容啊 標準的「你可以推文」文 我只想看別人請神或分享不行嗎
作者:
nighthunt (johnyu164)
2018-06-08 02:27:00Lion大說的可能有點激動 但是沒有錯誤歐 法律就是一條線在那裡 有沒有超過不用辯論 而很多東西都在模糊地帶意思是說當我們仔細去探究很有可能有觸法疑慮 我們尊重創作者也不想招惹問題 同時創作者也請了解 這些東西就是模糊的 自己要小心 重點是要認清狀況
這已經干擾版面了吧 我是不知道你多想吵贏 反正不想點進裡洽就一排女兒的新衣 想看文都不能好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