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煩惱的小人物.》之銘言:
: 在三個月前我認識了A
: 一直都是普通朋友的關係
: 後來認識了B,然後和B交往
: 但後來分手了,突然因為一些事情
: A說她其實很在意我,所以我們在一起了
: B知道了以後,她說她心痛,她想和我復合
: 她不介意當小三,其實我自己也真的比較喜歡B
: 維持了一段時間後,A也知道了
: 現在變成兩個人都不想分手,都同意另一個人的存在
: 這種三角關係我真的不知道那一天會真的失衡
: 這期間我一直和A或B談過分手的事,但沒人同意
: 都覺得現在這樣很好,有時候我就去A家住有時候去B的家
: A和B的個性完全不同,一位是冰山美人但還是蠻多人追的,另一位是很熱情活潑也很多人追的女孩
: B會虧我說我真是享盡齊人之福,兩種女人我都有了
: 沒人知道我們的三角關係,但我想總有一天還是要有一個解決的辦法
: B是外籍生,總有一天也是會回國也有可能留下來,A的家很遠
: 所以未來真的很難說
: 我已經沒有特別想到要怎麼處理我們的關係,現在這樣很好
: 有時候我們也會三個人一起出去,但可以確定的是總有一天這天秤還是會失衡的
我們先來看個故事。麻煩請仔細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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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曉慧事件
洪曉慧(1974年生,高雄市前鎮區人,大學畢業於國立交通大學應用化學系)、
許嘉真(1974年生,台北市大安區人,大學畢業於長庚大學醫技系)、
曾煥泰(1969年生,台北縣板橋市(現新北市板橋區)人,大學畢業於東吳大學微生物學系)
三人於1996年夏,同時考進清華大學輻射生物研究所(洪、許兩女為碩士班,曾男為博士班)。
洪、許兩女於前一年已於補習班熟識,入學後更成為形影不離的好友。
但兩人後因同時愛上同系學長曾煥泰,感情逐漸交惡。
曾煥泰雖對外表示他對兩女均僅視為妹妹、朋友,
但實際上曾煥泰早已分別與兩女發生多次性行為。
1998年3月7日凌晨,洪曉慧與許嘉真為了曾煥泰之事於該所演講廳內談判,
洪曉慧要求許嘉真放棄曾煥泰,許嘉真不服,兩人激烈爭執後,
洪曉慧動手打了許嘉真一巴掌,又以雙手掐住許嘉真的頸部,
朝地面撞擊,導致許嘉真頭部因重擊地面大量流血,最後昏迷。
洪曉慧後從實驗室內取一瓶「哥羅芳」化學藥劑,
朝許嘉真後腦淋下,將許嘉真藏在演講廳冷氣機旁,並以紗布擦拭演講臺前血跡。
案發十六小時後,3月7日晚上9時15分,洪曉慧回到現場,
驚覺許嘉真因昏迷吸入「哥羅芳」與光反應分解的「光氣」已窒息死亡,
於是在輻射生物研究所實驗室內以硝酸、鹽酸混合成王水,成功以王水毀壞屍體,
許嘉真屍體被發現時五官已腫爛難以辨認。
洪曉慧為故佈疑陣,於命案現場還故意遺留一個她稍早與曾煥泰性交時曾煥泰所使用的保險套,
丟在屍體左臂下方,企圖將命案現場設計成許嘉真係遭歹徒性侵。
案發後,檢警很快就查出許嘉真與洪曉慧、曾煥泰的三角戀情,
隨後因命案現場留有洪曉慧的指甲,命案發生後洪曉慧仍使用許嘉真的信用卡,
以及使用許嘉真電子郵件帳號發信等證據,全案迅速被偵破。
洪曉慧表示,事件導因於許嘉真「設計」她刷信用卡:
3月6日上午十時,許嘉真將信用卡借給洪曉慧購買化妝品,
後洪曉慧交還信用卡及化妝品;3月6日晚上九時許、洪兩女與曾煥泰一同外出,
許嘉真發現不能刷卡;洪曉慧認為許嘉真故意設計陷計她,心生不滿;
3月7日,兩人在清華大學輻射生物研究所演講廳談判,最後釀成這起悲劇。
警方後來在洪曉慧租住處找到命案當天她穿的鞋子,鞋子上面沾有許嘉真的血跡,洪曉慧自白及檢警偵辦後均未發現有幫凶。
全案偵破後,洪曉慧、曾煥泰立刻被國立清華大學退學,
洪曉慧後被時任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宋恭良起訴並求處無期徒刑,
經新竹地方法院、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洪曉慧均依殺人罪被判處15年、
毀壞屍體罪被判處3年合計18年有期徒刑,並需賠償許家新台幣2417萬元,
洪曉慧於二審判決出爐後放棄上訴,於1999年1月發監執行,
後於獄中受洗成為基督徒。
2000年4月,洪曉慧被移到臺灣高雄女子監獄服刑後,
曾先後四次呈報法務部申請假釋,但因殺人手法太過凶殘,
法務部顧及社會觀感後均未批准。
許嘉真的父親許文宏曾悲痛表示:「我女兒頭上,這麼多傷。王水神人洪曉慧是這樣抓著她頭,浸在王水裡。
這個人人性怎麼會這樣?」2008年11月27日洪曉慧第五度申請假釋終被核准,12月3日假釋出獄。
如果細節有誤,也請直接告知。
原本情同姐妹的二個女孩,為了個男人,變成這樣的結果
原Po...
你知道三角戀情,發生過許許多多的悲劇嗎?
你知道看你起來平穩的3人行,事實上有多少危機在嗎?
你知道她們二人真正的想法嗎?
麻煩你告訴我 : 你腦子裡除了上床你還想什麼?
啊不就好棒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