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帳號=擾民

作者: sgracee (丞琳板FallinLove)   2007-08-02 23:15:25
若無名只有一個帳號的話
那是沒什麼差
但是 若是有2個以上的帳號
本身卻只有一個YAHOO信箱
不就要再去申請N個yahoo信箱來合併嗎
簡直是擾民嘛╩══╩╰(‵皿′)╯╩══╩
作者: MPLeo (重新愛上.海.貝殼)   2007-08-03 00:10:00
無名擾民..正常啦..這不是第一次..肯定也不是最後一次
作者: ooqq (巴豆妖)   2007-08-06 07:55:00
我只想知道,啞唬下一次要併購的對象是哪一家?
作者: MPLeo (重新愛上.海.貝殼)   2007-08-07 23:55:00
所以大家跳槽..對象要平均分配..人氣過高的很危險
作者: hitlerx (谷月涵)   2007-08-08 11:00:00
問題是出在無名的道德與態度,不是出在亞虎的收購
作者: MPLeo (重新愛上.海.貝殼)   2007-08-08 23:20:00
這好像也是真的...好像在被收購之前就濫了..只是收購後更加ꠠ狂妄
作者: ooqq (巴豆妖)   2007-08-13 19:53:00
無名小站之人,子女亦必無名,並轉痞克邦為懲
作者: lifeislive (生命有一種絕對)   2007-08-18 00:05:00
我覺得帳號合併只是為了可以增加奇摩信箱的註冊率...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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