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網購手錶退貨被拒絕

作者: qq1030 (秋八月)   2019-08-22 13:21:24
momo網購了Timex 三眼手錶,秒針歸零始終停在12點右邊4格的位置(剛開箱時就是停在4
格那)。加上其他主觀的因素,隔天馬上辦理退貨,前後戴不到30分鐘。
剛剛接到客服通知,廠商以秒針沒歸零是人為不正確操作所致(聽到簡直快爆氣),經過我
解釋後又說沒歸零是錶的普遍正常現象,不屬於瑕疵品範圍,已經校正完成。而且配戴錶
後不能再因其他主觀因素退貨,因為皮製錶帶有了痕跡。
客服人員說會繼續幫我跟廠商反應上訴。
想請問前輩們的意見,先謝謝各位指教。
作者: wisebani (星空下的玻璃碎片)   2019-08-22 13:23:00
要求維修吧...本來就想買的不是嗎?
作者: ThisIsAnID (這是一個ID)   2019-08-22 13:28:00
不用想那麼多,網購可以讓你退貨是因為看不到商品。你就想說如果今天你去商家看到一隻這樣子的手錶,還沒使用可不會跟他說不買。但是如果你使用(扣上去了),跟他說不買行嗎?
作者: Anyotw (Yoman)   2019-08-22 13:31:00
調整秒針位置,市面上9成師父都會。又因為格數夠小,原則上隨便調,你肉眼都看不出來。不是大問題
作者: magicgreet (grant)   2019-08-22 13:37:00
碼表秒針可以調整那個不是瑕疵問題有使用痕跡不能退正常
作者: chihju (阿儒)   2019-08-22 13:49:00
鑒賞期不是試用期,很難懂嘛?包裝如果完好,相信他們會閉嘴吧?
作者: biaw (blue note)   2019-08-22 13:50:00
其實那種超級嚴苛的鑑賞期定義是有問題的
作者: schirnir (蕃茄義大利麵)   2019-08-22 14:09:00
計時碼錶歸零有的機芯自己調就好,把錶冠拉出第二段,再按計時鈕可以調
作者: capitalofz   2019-08-22 14:11:00
有使用痕跡 法律上廠商是可以拒絕退貨的至於外層包裝沒有規定一定要完整(但配件一定要完整)畢竟不拆包裝 怎麼檢視商品
作者: zd231 (Tumurin)   2019-08-22 14:35:00
嚴格來說,網購錶應該連試戴都不行吧,猶豫期只是讓你把東西完好擺在家裡想到底要不要買
作者: kishke (kishke)   2019-08-22 14:49:00
Momo的售後真的廢到笑,之前在上面買3C配件也是差不多這樣
作者: chbio   2019-08-22 15:11:00
之前在momo買行李箱,一打開覺得顏色不喜歡,馬上退貨。
作者: ppppt (☠ ☠ ☠ ☠ ☠ ☠ ☠)   2019-08-22 15:36:00
又不是讓你試戴的 是猶豫期不是試用期
作者: godswd (正港業徒靈)   2019-08-22 15:55:00
這不是你戴幾分鐘的問題,皮帶有摺痕又不能整理還原指針走時發現有問題就是當下退貨
作者: RRADA (HIRO)   2019-08-22 16:31:00
前後戴不到30分鐘。就是有戴啊,說不定(內文無法確認)膠膜都撕了。
作者: himen (路徑重新規劃)   2019-08-22 17:03:00
想要退貨成功的大原則:看起來像原狀。
作者: alog (A肉哥)   2019-08-22 17:04:00
作者: himen (路徑重新規劃)   2019-08-22 17:04:00
只要"看起來"像原狀,我遇過退貨都是很阿莎力的。
作者: jim543000 (玄黃無極)   2019-08-22 19:14:00
膠膜撕了就不可能了
作者: KAnderson (人類蠕動精華)   2019-08-22 19:46:00
說有使用痕跡法律上廠商可拒絕退貨是根據哪一條法律?消保法第19條第1項是通訊交易無條件契約解除權,並未規有使用痕跡可例外不退貨,手錶也不在依消保法第19條第1項授權訂定的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所列7款排除商品中因此法律並未針對所謂廠商自定的猶豫期做任何額外規定
作者: schirnir (蕃茄義大利麵)   2019-08-22 20:44:00
樓上有看到消保法第19-2條第3項嗎?這裡有提到回復原狀的原則,如果不利於消費者就回到民法契約解除的回復原狀義務,所以就像前面說的,退貨的原則就是至少看起來像原來的樣子,有使用痕跡就很難主張了。
作者: qashty (姑蘇城外含三次)   2019-08-22 21:23:00
覺得要能退,如果今天買到十幾萬搞這齣,誰會怪怪摸鼻子拿去修?
作者: sd785 (smalldream)   2019-08-22 21:46:00
感覺好像網購手機事件翻版 連買手錶都要開箱錄影存證才安全
作者: Newstart (振作起來的理由)   2019-08-22 21:50:00
我覺得大家討論可以啦 最終決定讓法官去判? XD
作者: capitalofz   2019-08-22 22:16:00
有「使用痕跡」怎麼「回復原狀」?如果可以「回復原狀」就表示沒有「使用痕跡」阿 已經有人幫我回答了 感謝
作者: KAnderson (人類蠕動精華)   2019-08-22 22:31:00
天啊,消保法19-2條第3項是排除民法較不利消費者之情況而且民法上的回復原狀也不是物品沒有使用痕跡的意思XD且該項是規定「契約經解除後」喔,即退貨後要互相返還本魯不才啦,小小律師而已XD
作者: wantingheart (缺心)   2019-08-22 23:24:00
樓上道長專業。所謂回復原狀,是是雙方回到交易前的狀態,簡單說就是我的錢還我,你的東西還你。
作者: km612tw (渣)   2019-08-23 00:03:00
7天內不要戴到手上很難嗎?
作者: lawer1314 (lawer1314)   2019-08-23 01:04:00
網購手錶拆封,商品完整照消保法確實還可以退貨!但假設該新品無瑕疵,戴在手上30分鐘並造成使用痕跡,是否仍屬於因檢查之必要或非可歸責之事由就很有得吵了,畢竟商品價質確實已減損!還是朝換貨方向去爭取,會發現廠商跟退貨的態度差很多!
作者: capitalofz   2019-08-23 01:10:00
物有使用痕跡表示物之價值已減損 不用返還其差額嗎沒有返還其差額前 廠商不能行使同時履行抗辯嗎K大是道長 剛好小魯妹也是道長
作者: biaw (blue note)   2019-08-23 02:11:00
購物網站自己定義的鑑賞期其實是越線的 只是廠商賭你沒有資源和他耗
作者: KAnderson (人類蠕動精華)   2019-08-23 02:19:00
有人說有使用痕跡廠商可拒絕退貨還沒看到法源依據啊XD
作者: biaw (blue note)   2019-08-23 09:33:00
這是廠商想要把網路銷售的對應風險全都轉嫁給消費者吧
作者: eric1999ty (Tiffany ^.<)   2019-08-23 10:19:00
還好我從pchome秒給退
作者: capitalofz   2019-08-23 10:53:00
好啦 這位道長要繼續堅持沒關係看原PO要不要考慮委任這位道長主張權利回biaw大 鑑賞期是給消費者檢視商品及猶豫時間但不是把商品「用舊」全新商品用舊會有價值折損當然消費者還是可以主張退貨 不過也要賠償差額若消費者不願意賠償 企業拒絕退貨我不認為不合法
作者: biaw (blue note)   2019-08-23 11:07:00
現在的網購不少都主張開封就失去資格了 這樣是無線上網的
作者: RRADA (HIRO)   2019-08-23 11:31:00
建議原PO直接找上面某網友簽委任啊~
作者: capitalofz   2019-08-23 12:01:00
開封失格確實是不合法的 是廠商有問題
作者: JEON (果然是鄉民的世界)   2019-08-23 12:53:00
確實不合法
作者: smilekid1105 (微笑男孩彈StingRay)   2019-08-23 16:51:00
七日內當然可以用19條主張退回商品或解除契約,若有使用痕跡,大不了是扣除因此而減損之價值而已,總是不能用了不付錢嘛
作者: jimhall (真好)   2019-08-24 21:48:00
不用理由就可以退,走法律吧店面也是可以試戴
作者: SUZIKU (乘著風去流浪)   2019-08-27 07:23:00
樓上有注意到店面是不給試戴皮錶帶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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