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失業給付請領經驗談

作者: Luefa (迷思)   2020-04-08 23:32:53
哈囉大家好 想跟大家分享一下失業給付請領的經驗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受到這次肺炎的影響呢?
我自己這次的申請跟武漢肺炎是無關的
在去年初的時候應徵了一份定期契約的工作 到去年底結束
然後是老闆跟我說好像可以申請失業給付 叫我查查看
開了非自願性離職證明給我
我查了一下還真的有希望可以申請失業給付
勞動部網站上法規說:
1.請領條件
依就業保險法第11條規定,失業給付的請領條件為:
● 被保險人為非自願離職。
本法所稱非自願離職,係指被保險人因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離職
;或因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3條但書、第14條及第20條規定各款情事之一離職。另被保
險人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逾一個月未能就業,且離職前1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6個月以
上者,視為非自願離職。
● 辦理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 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
● 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自求職登記之日起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
職業訓練。
所以 如果是非定期契約被老闆解雇是可以隔天馬上去就業服務站申請
而我的例子是定期契約滿半年以上 也可以申請 但要多等一個月才行
好 接下來就是準備好文件去就業服務站了 需要準備的資料有:
1非自願性離職證明,如果是定期契約到期的話最好是要有當初簽定的合約
 (但如果真的沒的話也還是可以,只是服務站可能會打給前雇主做確認)
2你自己的私章
3銀行的存摺影本 (到時給付核準的會匯款至你的戶頭用)
文件都準備好之後就可以去就業服務站了 (如果你家離就服站遠的話最好先打電話預約
比較好) 我家因為不遠所以我是直接就過去沒預約
我是過完年的第1個工作天2月3號去的 進去之後就照服務員的指示先交非自願離職證明跟
銀行的存摺影本 接著服務員會要你在 台灣就業通 上面找1個工作 因為要開介紹卡給你
服務站有電腦跟就業本 看自己想選哪種都可以 選好1個工作後 接著跟輔導員寫資料
然後有些地方需要簽名蓋章 就看一看 沒問題就都配合輔導員指示就好
a.介紹卡開好後必須在7日之內交回就服站 例:我在2月3號開的 最慢要在2月10號交回去
b.介紹卡的工作應徵方式可以是直接去公司 或是寄e-mail 打電話(我不確定)
我自己是用e-mail的方式 然後勾"待公司回覆" 記得要把你寄出mail的畫面印下來
當做證明 我自己是隔3天 2月6號交回去 如果你家很遠 想當天就交回去也可以
c.不管你第1天交或到第7天才交都沒關係 因為都一定是14天的等待期 也就是說
我2月3號交或2月10號交 都一樣是到2月17號做認定(輔導員都會跟你約好下次時間)
d.來到2月17號輔導員會跟你確認這14天都沒找到工作以及有沒其它收入 要簽名確認
然後會跟你說明天會送件至勞保局去認定(約10個工作天.例假日不算 認定完成約
3~5個工作天會匯款至你的銀行戶頭) 以我的例子2月17送件 2月26顯示認定完成
3月3號錢匯進戶頭(可以下載勞保局的app方便查詢 初次需要自然人憑證 還是健保卡
我有點忘了 不確定)
e.下一次至就業服務跟輔導員約3月17 (總之就是要隔一個月) 流程都跟第1次差不多
只是這次除了1個介紹卡之外 還要1個自己找其它工作的證明 報紙、人力銀行都
可以 一樣寄e-mail或現場面試都可以 我自己是2個都寄email 再把寄出的畫面用印
表機印出來交回去就可以了
總結一下:第1次:1個介紹卡 第2、3次:1個介紹卡、1個其它 第4、5、6次:2個介紹卡
我目前是領到第2次...輔導員會發1個本子 裡面有詳細說明 以及回就服站認定的時間
f.一般人最多可以領六個月 但如果是45歲以上或有特別情況 如:扶養父母或子女的
可以多領二個月
g.給付金額是以你離職前半年的投保級距6成 例如:28800 核付下來會是:17280
然後如果有報扶養的話可以再多1~2成(要視情況)
文章打的有點長有點亂,如果有錯請各位大大不吝指正
其實去就業服務站這段期間 發現也不只中、老年會失業 年青人也或多或少有非自願
離職的情況。然後也不用想太多面子問題 有補助就加減領吧 至少讓你這半年不至
於會餓死 拿來進修充實自己也不錯 等以後事業有成再回饋這個社會、國家
後記:這幾個月感覺工作變難找了,投了很多履歷 廠商有看可是都沒面試機會
   可以的話在失業前還是要存一些緊急備用金 最好可以支持你半年~一年的時間
   最後就是祝大家都能找到理想的工作 加油 共勉之
對了 忘記說健保的事情 我去年12月底離職至鄉公所加保
而失業給付會幫你補助健保費 例如:我2月申請失業給付
3月初核付下來 勞保局是補助我3月的健保 也就是補助核付
的當月 所以我1、2月的健保是必須自己繳的 有申請的需留意一下
作者: PitzMan   2020-04-08 23:45:00
推,定期契約滿半年到期不續聘本來就可領失業給付;但需到期後滿一個月的就業等待期後仍未找到工作才能申請。
作者: hjfd (康)   2020-04-10 23:31:00
去參加職訓,可以另外領最多六個月,兩邊分開計算。
作者: megumirei (覺醒的蕃茄!!)   2020-04-22 00:59:00
找不到就先去看職訓課程 不然領完半年就沒了
作者: tx50xyz (想要好的房貸利率)   2020-04-25 09:26:00
趕快找自己想要的工作才實際
作者: xyz6409 (舞台)   2020-05-04 16:41:00
沒錯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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