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本魯是一個待業八個月的人
其實剛離職時很開心
覺得要邁向新的目標了
雖然我沒有在職就馬上找好下一份工作
(因為說實在的我的職位也不好請假去面試)
離職後有先去旅行一下子
然後開始面試找工作
也順利很快的找到似乎感覺合適的工作
但真的不適應後也決定離開不想浪費時間
接著接續找工作
但同時突然家裡家人有需要幫忙的地方
所以就先稍微緩下來
邊做soho接案邊幫忙家裡但還是有邊投
後來也有幾個面試
我的心得是
多數的面試官好像把待業期或沒馬上無縫接軌找到工作視為問題或疑慮
既使也表達這段期間因為在忙什麼的原因
當然我也同意因為人家根本不認識你
所以單看履歷表表達有疑慮是正常的
但我好奇的是
難道因為待業期
前面的資歷與作品都不算數了嗎
難道真的每個人都要不間斷的工作才能算是
「正常求職者」嗎
其實大概知道台灣求職現象就是有一些刻板印象跟隱形規則
但我有時候還是覺得很奇怪
(還是是我自己奇怪?)
想聽聽大家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