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臺南市政府誠徵勞動檢查員3名

作者: beaanchor (美麗與哀愁)   2017-07-13 18:25:49
※ [本文轉錄自 job 看板 #1PPqQbrW ]
作者: beaanchor (美麗與哀愁) 看板: job
標題: [南部] 臺南市政府誠徵勞動檢查員3名
時間: Thu Jul 13 18:08:34 2017
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沒有填寫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沒有填寫人資公司名稱以及原徵人公司(共2公司)將會被刪文。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中心)
【工作職缺】
勞動檢查員
【工作內容】
1.辦理轄內申訴檢查、專案檢查及一般檢查,其檢查範圍包含勞動基準法、性別工作平等
法、勞工退休金條例、勞資爭議處理法(協助調查事實部分)等其他勞動條件相關法令。
2.檢查後續配合事項,例如:處分、訴願答辯、登錄與統計檢查結果及提出報告。
3.逐案填寫勞動條件檢查會談紀錄,並視需要製作談話紀錄。
4.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徵求條件】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1.需為勞工、社會、法律相關科系畢業(相關科系一覽表如附件),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者:
(1)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
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2.具汽(機)車駕照。
【工作地點】
1.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世紀大樓7樓(1名)
2.高雄市新興區七賢1路386號7-12F(勞動部職安署南區中心)(2名)
【工作時間】
※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
星期一至星期五,08:00~17:30(休息時間:12:00~13:30)
【月休】
※沒有填寫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過低將會被刪文。
固定週休二日、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告之公務人員休假日。
【公司福利】
請勿寫勞健保 無勞健保是違法的
此欄請寫額外的福利
國民旅遊卡、年終獎金
【薪資範圍】
※行政院勞委會於106年1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21,009元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起薪39,720元(7等1階),若經費許可及連續2年考績甲等,保有進階(7等2階-41,658元)機
會(延長工時工資及差旅費另計)。
【需求人數】
3
【聯絡人/連絡方式】
請至本府報名網站下載簡章及報名表,並於期限內完成報名相關程序。
http://job.tainan.gov.tw/?page_id=71
【其他備註】
歡迎充滿熱情與使命感,及有極大抗壓力和溝通能力的朋友報名參加,為南部的勞動條件
環境竭盡自己的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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