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徵得] 法律意見書

作者: TFGTFG (STEVEN)   2019-04-08 20: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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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我已經讀過且瞭解置底版規、費率、發文必讀公告,並願意遵守規定:
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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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工 作 量:約2000 字
[必]工作報酬:2元/字 (中文字計算)
[必]涉及語言:中翻英
[必]所屬領域:法律
[必]文件類型:法律意見
[必]截 稿 日:2019/04/16
[必]應徵期限:2019/04/08-2019/04/10
[必]聯絡方式:站內信
[必]付費方式:完稿並確認內文無誤後,當天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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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工作要求:熟悉法律文書用語(有做過法律文件翻譯者尤佳)
[選]參考段落:
[選]試 譯 文:本人宣誓此代筆遺囑係由立遺囑人口述遺囑意旨,使見證人中之
一人(即本人)筆記、宣讀、講解,立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
及代筆人之姓名,由見證人全體及立遺囑人同行簽名於後,有關代筆
遺囑作成過程及見證人均符合中華民國法律之規定。
[選]其他事項:法條內容以法源法律網內容為準,其餘部分煩請試譯。
作者: bbflisky (Mr.bbflisky)   2019-04-08 20:34:00
C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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