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平權] 有關苗博雅的建議

作者: AllaK   2018-04-18 13:00:34
※ [本文轉錄自 gay 看板 #1QrgP93f ]
作者: denlinr7037 (D) 看板: gay
標題: [平權] 有關苗博雅的建議
時間: Wed Apr 18 09:58:29 2018
下面是上篇轉發溫朗東發文開頭有關苗博雅的提議,剛剛苗博雅也在臉書發文。
(原文網址:https://tinyurl.com/ycexarme
不知道大家對於這樣的提議有什麼看法,個人對於當中提到:
「宣傳『不同意』的脈絡,比單純宣傳『同意』更複雜。」,這句話蠻認同的。
說不定這也是一個好方法。
*補充:大家如果真的填了苗提供的網路表單,且真的成團有了之後的第一階段及第
二階段的話,希望持續追蹤並簽名填寫正式給中選會的書面公投連署單喔!
第一階段會大概需要三千人,第二階段會大概需要三十萬人才比較有保障,畢竟他們還會
要審核紙本連署單,一有資格不符就會踢除。
當然苗提出的只是其中一種方式,希望大家一起多多參與各種自己能夠參與的抗爭方式。
謝謝!
_____苗博雅發文如下:
昨晚中選會公告通過三個萌萌公投,我很憤怒。沈澱一個晚上,我覺得,憤怒需要轉化為
前進的力量。
我們要有更積極的作為!
我認為,我們必須發動積極、正面支持平權的公投,開闢自己的主場。
在此,我想知道有多少人願意和我同行。
***
現在的公投法,公投通過的條件只有兩個:
1. 「同意」票超過「總投票權人1/4」,且
2. 同意票比不同意票多(多一票就贏)
在「公投綁大選」和「選民照直覺投票」的情況下,這兩道門檻,很難守護同志的權益。
宣傳「不同意」的脈絡,比單純宣傳「同意」更複雜。反對方的宣傳能量,必須碾壓萌萌
,才有可能在票數上壓制。但萌萌有錢、有勢、有組織,這點已經在黃國昌罷免案做過火
力展示。
萌萌公投綁大選,是真的會威脅到台灣的民主自由。
***
萌萌只要「六個月內連署28萬份」就能正式成案,進入全國投票。以台灣特定宗教團體的
信徒人數而言,這個門檻只是一塊蛋糕。
另一個可能,則是立法院在年底投票前,完成民法修法。但,這有期待可能性嗎?你知我
知獨眼龍也知。
***
再談談我的構想。
我知道有很多法理上的論述,告訴我們為何萌萌三題不該拿來公投。
但目前為止,在法律上,對中選會的決定,救濟管道並不明確。只要28萬連署通過,公投
勢在必行。
這個題目已經是完全的政治事件,應該在政治上有更積極的作為來反制。
既然現有的公投審議程序,允許偏見和歧視透過人數優勢,多數霸凌少數,那我們就必須
正面迎擊!
既然這個政府允許萌萌把人權拿來公投,就不該抱著教條坐以待斃。應該「對萌萌的反智
公投,發起反制公投」!
***
「公投對抗公投」的策略,我認為有以下三個好處:
一、可以創造主場
直接對自己的公投宣傳「同意」。不用隨著萌萌起舞,更不用變相幫萌萌宣傳他們的公投

二、可以在推動公投的過程中,捲動全台灣的平權支持者
若真能紮實地蒐集到28萬份連署書,就能作為投票的動員依據,以及充實未來的運動能量

三、連署、投票人數都可以展現政治實力,給執政黨最直接的後盾或壓力
既然執政黨一直在看民調、算選票,那麼,我們終究無法逃避「挺同志能動員多少選票」
的挑戰。和萌萌直球對決,正是最關鍵的動員時刻。
***
當然,要實踐這個想法,需要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的夥伴!
至少要比全台灣的萌萌多!
在此,我想尋求願意一起做些事情的人,填寫這份表單,留下你的資料。
http://piee.pw/5SDJX
***
我的政治實務經驗,讓我很有現實感。我知道,如果願意參與的人不夠多,就不用另開戰
場。因此,我也設定了合理的評估方式。
全台超過2000人(第一階段提案連署門檻)留資料,就成團
大家一起努力航向打爆萌萌反智公投的未來!
***
如果沒有成團,也不用擔心。沒有到2000人,只是代表想另開公投的人不夠多。大家還是
可以投入「不同意票」的動員。
我會將所有的個資,轉交婚姻平權大平台-相挺為平權,全民撐同志,一起協助衝刺「不同意」萌萌的票數。
我知道,要打萌萌大魔王,需要團結全部的力量。在未來的路上,所有人要同心協力,把
能量越滾越大。
***
也拜託所有看到這篇文章的人,如果妳/妳願意一起做些什麼,除了填寫表單,也幫忙把
這篇貼文傳出去。
退無可退,忍無可忍,無須再忍!
作者: sorawang   2017-04-18 10:31:00
作者: bluejohn77 (煢炎)   2017-04-18 10:35:00
推,至少要努力過,別只看別人,自己的權益要自己爭取,已舔(填)
作者: vollenca (vollenca)   2017-04-18 11:01:00
作者: orzno (囧rz)   2017-04-18 11:05:00
作者: gi1234g (bacon)   2017-04-18 11:21:00
已填
作者: jyeshyang (jyeshyang)   2017-04-18 11:30:00
推 已填
作者: minamibaby (朋朋)   2017-04-18 11:31:00
已填
作者: goldenvase (傲慢與偏見)   2017-04-18 11:34:00
作者: orzno (囧rz)   2017-04-18 11:45:00
權利從來就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要一起努力
作者: bestfly (大佑柚唷)   2017-04-18 11:58:00
異女路過 已填 大家加油
作者: J7565J (藍光)   2017-04-18 12:18:00
已填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7-04-18 12:26:00
已填
作者: zaq159123 (玉米)   2017-04-18 12:27:00
現在只是看支持提案的踴躍度,實體提案時記得還要寄連署書喔!
作者: cizsiop (伊希斯)   2017-04-18 12:30:00
done 加油推
作者: alpina0114 (Hey!)   2017-04-18 12:38:00
這篇應該要置底的
作者: hisakawalove (川霧)   2017-04-18 12:51:00
可以幫忙分享到拉版嗎(不會用)
作者: ihateDANNY (vega4-Lifeis beautiful)   2017-04-18 13:00:00
推!!!!護盟真的腦殘無下限!!!
作者: SBbenson (傻)   2017-04-18 13:00:00
已填,推推
作者: Leoniss (Duke L.B.)   2018-04-18 15:26:00
已填!
作者: annisat   2018-04-18 19:28:00
已填 萌萌太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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