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認識了一位男跨女,
很快速的向對方告白了,但是對方表示當好朋友就好。
這期間接吻過一次,半推半就發生了一次關係(我主動),
對方表示不喜歡這樣,但是可以抱抱牽手,所以現在還是有抱抱。
因為共同的興趣是看電影,告白後還是會常一起去看電影,
也常來我家看舊影片,或我做飯給她吃,
也會一同出遊、約吃飯,偶爾也會在我家過夜。
為了能拉近距離不運動的我,也配合對方兩天一次的跑步,陪跑了已一個月。
簡單的說,見面頻率至少兩天一次,對方也沒有表示厭煩的感覺。
想請問,只能當好朋友是完全沒機會了嗎?
ps: 抱抱時感覺對方有生理反應,
後來在LGBT性版發現了一段文字,
“硬了不代表想要”
有人可以告訴我出處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