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去圖書館路上,來回都是單線道,路口有紅綠燈,沒有二段左轉框。
這個路口比較小,今天車多,我在轉彎時因為車多,過不去就停下等了一下,然後後車就按
了催促喇叭,正好對向車輛減速停下要左轉,所以我就繼續左轉向前騎,沒想到一秒鐘就與對向車輛
(右後方)機車擦撞。
因為對向車輛為休旅車,體型比較大對我來說有視覺死角,因為速度都很慢,所以擦撞下也沒有受傷,只有受到比較大的驚嚇。
我的機車前輪擋板有比較明顯劃痕,但人沒事就好,雙方離開。
但對於這種,前方車輛減速停止,後方機車超越前車與對向左轉車輛產生的事故,到底該怎麼算肇事責認呢?
小馬路一樣如虎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