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租車發生事故後分享+討論

作者: mailee (mailee)   2017-08-26 00:16:58
租車發生事故分享
因租車公司跟對方x豐產險態度都太差了,想提供各位版友參考。
事情經過是這樣
7月中下旬跟朋友下台中遊玩
為了方便及躲避太陽所以選擇某租車公司的自助取車方案
取完車約20分鐘後在精誠路與台灣大道2段發生擦撞
我在慢車道的快車道直行
對方從快車道要切進
(因對方搶快繞過右側一台靜止汽車要插入,可能擋到視線沒看到我所以發生擦撞,無禮
讓直行車跡象->看了行車記錄器)
對方車頭撞凹我左側後車門(ㄇㄠ到無法關門)
一個月後肇責下來:對方全責,我無責。
X運打給我說:您好,x豐產險說他們只願意5:5分
我說我了解狀況後再回電
與自己的業務員討論一下後續處理
決定打給x豐產險
X豐產險只能用ㄏㄨㄢ形容
硬是把我明明直行的事情ㄠ說要左轉
還說「初判表只是一個參考不能當依據」
事後想起來..這不是依據什麼才能當依據?
由於對方太無理我把電話丟給業務員
此時白眼已翻到後腦勺轉好幾百圈
業務「全責都判下來了你們不服可以申請重判啊」
X豐產險「這件事情可以從很多面看」
我「那請問你是從下面看還是倒著看?」
X豐依舊講自己的
可能覺得先ㄠ看看能不能幫自家公司省點錢或是幫自己明年年終多增加一點績效(?
我會這樣講絕無批評或其它意思,如有冒犯請見諒。
因本身在這行任職所以我懂。
因我無責,已不想再主動介入與處理。
X運有兩點租車條款想跟各位分享
我也是發生事故才學了個經驗
1「發生事故承租人必須負擔營業損失費」
->若自己無責,請不要傻傻付給租車公司這筆錢,請向對方提出求償。
2.「第十條: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本車輛損壞者,乙方應依實際維修費用賠償予甲方
,惟如維修費用大於1萬元時,甲方同意乙方賠償金額最高以1萬元為限(不含酒駕、不明
車損或以方自願負擔車輛損失而與對方和解等類似情況),但不包含車輛修復期間之營業
損失。車輛修復(含失竊)期間在十日以內者,並應償付該期間百分之七十之定價;在十一
日以上十五日以內,並應償付該期間百分之六十之定價;在十六日以上者,並應償付該期
間百分之五十之定價。但期間之計算,最常以二十日為限。」
->那也要等到肇責出來才知道我需不需要付一萬元啊?不是嗎?
通常在還車當下,都會要求承租人先預付。
這點大家可以想想
若以上兩點我認知有誤請不吝提出討論
我了解服務業的辛苦
但不是你不想處理就丟給承租人去想辦法
如果今天我不懂產險
自己不是在這行
不就被唬得一愣一愣完全被你們牽著走嗎?!
態度真的惡劣到不行,發生事故誰都不願意,做筆錄,還要處理結果
此時不得不站在客戶角度
你租車費用都有含保費了,憑哪一點我要出面幫你跟對方保險公司喬啊!
我理解你不懂,但公司內部至少要自己去詢問合作的保險公司做諮詢啊!
我都無責了還要費心費神
到底保險意義何在,不要扭曲好不好
現在是有吵有糖吃大聲強硬就贏了不倫有沒有理?
以後租車我會五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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