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擦撞肇責判定

作者: sadaharu (情願當傻子)   2017-07-18 23:02:53
今天下午被一台要切換車道的商用小貨車擦撞,
我是直行車,從行車記錄器中,可以看到我跟小貨車是屬於平行,
對方車頭在我2點鐘方向。
接著對方切換車道,擦撞到我的車,擦撞後還往前開了50公尺才停下來。
對方的保險公司回答說,就算這台小貨車是主因,但肇責也不會百分百,
因為有條愚蠢至極的規則叫「應注意而未注意」。
這是有可能的嗎?
我沒超速也有警示跟閃躲。
我有看到那台車,也在瞄到他似乎越來越靠近後開始減速並按喇叭示警,
但對方仍然撞上,這樣可以證明我「已經注意到而且也有所注意」嗎?。
那條愚蠢至極的法規還適用嗎?
可以的話希望不要走到打官司這地步,我不想自付任何一毛錢,
我寧願花錢打官司,也不願花錢修車,我沒錯為什麼要擔肇責,
花錢打官司是捍衛自己,花錢修車等於承認自己有肇責。
因為對方的泰X保險公司很78,非常78......但肇事駕駛態度目前感覺算良好,
對方駕駛也說他願意全額賠償,
「報案三聯單也有寫到小貨車駕駛願意賠償所有損失」,
包括這幾天無法用車的交通費也願意賠償,
但似乎有點超出預期的損失。
光是維修時間,當初以為2-3天即可,
現在原廠預估光是維修時間用趕的最快也要4-5天,看來車損不輕,
目前看到車廠畫出的車損部分有:
右方保險桿、右方大燈(燈罩上有ETC)、右方前輪蓋、右後照鏡、副駕駛門板。
又因為ETC貼在燈罩上,燈罩更換條碼勢必也要更換,這又要收一筆手續費。
我的車是103年6月才牽的車,公里數才24000不到,非常新。
我可以要求要更換新品,不要用二手貨或是將板金敲出來的維修方式嗎?
現在車還在原廠檢查,那也是我原先購買及平時保養的車廠,車況和公里數車廠都有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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