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單] 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作者: an82114   2017-03-27 12:29:22
前天騎行機車未應兩段式左轉 被警察攔下開張罰單
因為是自己違規本來已要去繳罰單 但今天聽同事說*未超過三線道 是可以直接左轉* 上
網goole 後 發現有類似文章但時間已是2011年 不知規定有無改
http://goo.gl/5u0jhn
有關兩段式左轉的說明如下:
判斷路口要不要待轉的方法,有其中一項就要待轉:
第一個、設有機車待轉區。
第二個、有機慢車二段式左轉標示牌。
第三個、同方向內車道有禁行機車標示(路旁標示牌或地上的大字)。
第四個、有禁止左轉標示。
第五個、同向三車道以上(三線道意思,中間是快車道及兩側是慢車道,其在路樹及安全
島的區隔下,馬路即成了三線的道路,都必須要待轉區)。
如果沒有上面五樣標誌指示的其中之一,就可以左轉,(指一般的十字路口,特殊多向或
丁字路或單行道不列入)
我違規的路口是在台南市東豐路 左轉 小東路。
路口設有機車待轉區
兩段式左轉標示排
未有禁行機車之標示
未有禁止左轉之標示
車道為1快車道 1機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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