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罰單] 仰德大道速限40公里,真的合理嗎?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15-11-21 08:21:08
※ 引述《fredkuo (Fredkuo)》之銘言:
: 小弟我被寫真了一張,實在X到深處無怨尤,52KM/H,嚴重超速12KM,不要跟我說:
: 超速就是不對。郊區速限交通規則明訂 60 KM,基於法律的信賴保護原則,我們遵
: 守郊區的最高速限,可是法律對待我們的,卻是設下陷阱,甕中捉鱉,不可否認的,
: 仰德大道肇事率確實高,但是幾乎都是屬於嚴重超速或是競技的,要防止悲劇發生,
: 乾脆封路比較快,我真的很想問候他的母親大人,別來無恙否?
: 以下是案例: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90114/31316317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203/35617925/
: http://www.epochtimes.com/b5/6/6/22/n1358885.htm
請問那一條法規有明定郊區速限60???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3 條
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
定:
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
限制線之道路,或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四十
公里。
二、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
道路施工路段、泥濘或積水道路、無號誌之交岔路口及其他人車擁擠
處所,或因雨霧致視線不清或道路發生臨時障礙,均應減速慢行,作
隨時停車之準備。
三、應依減速慢行之標誌、標線或號誌指示行駛。
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執
行任務時,得不受前項行車速度之限制,且於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
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
看不懂我講白話一點
第一要先看標誌邊線的規定 依規定行駛
沒有的話 一般道路就是50公里
最後 在沒有車道線雙黃線.....的路 就是40公里(一般都是小巷弄或是鄉下小路)
就算不懂規定
要炮之前GOOGLE一下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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