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一人商號負責人健保能否繼續掛在工會?

作者: neu (neu)   2022-09-07 00:14:00
請問剛申請一人商號負責人健保目前掛在工會,
在網路上找到以下資訊(摘自勤億磐石會計師事務所,若有不妥請通知刪除,謝謝)
「如果自營作業者出來成立了一間小工作室變成了負責人,那還能不能像自營作業者投保在工會呢?
以下條件均符合時可以 :
獨資行號負責人。(若為公司組織則不行)
以勞動或技藝為業。(例小吃店負責人以廚藝為生)(買賣業不行)
無僱用有酬人員幫同工作。(例小吃店負責人一人經營而已)
職業工會認可之會員。(需符合所屬工會規定)
只有當以上四點條件全都符合時,該名負責人才可以將健保投保在所屬工會裡。」
1、請問申請的營業項目F501030飲料店業 算是符合嗎?
2、另申請F203010食品飲料零售業就不符合嗎?
若希望繼續將健保掛在工會,是否保留F501030就好,這樣的認知不知道對不對。
先感謝回答,謝謝。
作者: qwwee55555   2022-09-07 01: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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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ntung129 (Tung)   2022-09-07 1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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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oReMeeeee (小洪)   2022-09-07 22:49:00
現在就是對於自營工作者的定義怎麼認定「飲料店算不算」。如果小吃店算的話,飲料店應該也算,但最後的解釋及判定還是在健保局手上,可以先詢問看看健保局,避免最後被認為不是,追討健保費。但我比較好奇的是一人飲料店可行性有多少?應該會累爆吧!現在飲料店都要一個煮茶(內場),兩個點餐、搖飲料(外場)。除此之外每天營業超過8小時及六日營業的話,還要排兩、三班的人員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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