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補習教室準則

作者: Ied (所謂的長大就如此)   2021-03-31 14:32:41
想請教關於補習班的規範
"短期補習班"
指於固定場址,對外招生達五人以上,並收取費用
補習班修業期限為一個月至一年六個月
Q1.若租借開放教室 (類似小樹屋空間or某公司辦公室)
每周一次課程,為期三個月
這樣是否屬於補習行為? 是否會被檢舉?
若無固定上課地點,是否就不算固定場址的補習行為?
Q2.暑假營隊為期七天
這樣是否屬於補習行為?
公文標示 :補習班修業期限為一個月至一年六個月
是否超過一個月才算補習行為?
還請版上先進指點迷津
謝謝!
作者: JAS70394 (Vlad)   2021-04-01 02:36:00
A1-1:是補習;看地點,店面很容易被同業檢舉,民宅內二樓以上較難舉發,罰單20萬起跳A1-2:私人或團體依其他法令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相關機關辦理登記或申請核准舉辦之訓練、活動或課程則不適用補習班管理準則A2:回應同A1-2
作者: jiankein (世代傳承的意志)   2021-04-11 07:58:00
1:是,看運氣,新型態的場域要看承辦,不服就是法院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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