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有開一間公司,是借址登記,已經租了三四年
對方是專門做工商登記的
除了我以外也還有其他公司登記在那邊(至少我剛開始租的時候是這樣)
平常我很少去那,上次去已經是一兩年前的事了
前幾天對方突然通知我說屋主要把房子賣了,他們得搬家,而且月底就要搬走
當然連帶的我們這些借址登記的也要一起搬
公司搬遷要辦一些文件,所以對方要我把公司大小章寄給他們,不然就是自己過去用印
我最近事情比較多,登記地又離我平常活動範圍很遠
所以較難在這兩天抽出時間去當地的行政機關用印
而我又不想把大小章寄給他們,我認為這種東西是不能輕易外借給別人
但對方又說他們其他客戶都是這樣辦理,叫我趕快寄給他們
我真的很懷疑,大小章是可以這樣寄來寄去借給別人的嗎?
一旦有了大小章,任何人不就可以用我公司的名義簽任何契約嗎?
還是說公司簽約貸款除了大小章外還要負責人本人同意?
所以我也不用擔心別人用我的大小章亂蓋文件,因為只要我說我本人不知情就無效?
我自認自己見識淺薄,所以想請問是我少見多怪,大小章沒那麼重要
還是對方的要求太奇怪?
我不是說我認為他們會拿我的印章做壞事
只是防人之心不可無,我寧願被說是小心眼也不願公司被冒用名義
退一萬步來講,寄來寄去寄丟了也是很麻煩
如果我去刻一個便章寄給他們代辦文件的話可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