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大家的建議了***
非常謝謝大家的回應
有種突然清醒的感覺TAT
再次感謝~~~
A自有一間公司,用於通路洽談
A找B合作食品生產線,但新設另一家公司持股比例A40%、B60%
A提供生產技術及40萬的舊有設備
B出資60萬現金購買其餘必需的新設備及工程費用
分潤問題
生產端目前出貨價是售價4折(不含運費)
這是當初A自行持有生產線時的報價故未特別調整
現況(A、B皆有各支薪3萬)
假設銷售端營業額50萬
>>扣除貨款及其他支出可得利潤10%,利潤由A全得
應付生產端20萬貨款
>>生產端可得利潤10%,但利潤還要再6、4分
(且,食品生產端的利潤只有10%合理嗎?)
(且,食品生產端的利潤只有10%合理嗎?)
現況:
1.生產端的利潤太低幾乎只賺到自己薪水,B提出應提高進價
但A認為提高進價後,銷售端的利潤就會太差故拒絕
2.目前的需求產量已無法由B一人負擔,但增聘員工又會讓利潤下降
攤提投入成本的時間勢必又會再拉長,
3.近期A提出改為「整體利潤對半分」的方案,但怎麼分,B都要再分40%回去給A,感覺也
不是最佳解
想問問還有更好的方法可以雙贏嗎?
還是現在的局面A就是已占上風,除非拆夥,否則無解?
再請大家提供建議了,非常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