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yesman1214 來台北吃頓飯吧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9-06-17 18:16:01
→ yesman1214: purplebfly這個人聽聽就好,很會屁,改天把他背景po出 06/16 21:51
→ yesman1214: 來,避免創業板有人把他話當真 06/16 21:51
→ yesman1214: 他在新竹某公會兼職,家裡印章行的... 06/16 21:52
→ yesman1214: purplebfly以前改名過一次,因為在網路上嘴砲被人告, 06/17 12:20
→ yesman1214: 這消息還是他告訴我的,接觸一段時間發現他有四個帳 06/17 12:20
→ yesman1214: 號,且很會唬爛,惱羞成怒後,還到我公司google我的 06/17 12:20
→ yesman1214: 商家故意給一顆星,這個人聽聽就好 06/17 12:20
PTT是我唸台大時就在玩了,出社會變成調劑娛樂用
所以很少推文後,再回去看文章的
剛好讓我看到這樣沒憑沒據直接的指控
剛查一下,還不止一次這樣的推文
https://i.imgur.com/OCjIk5S.png
人設還很齊全完整耶
新竹人/在公會工作的魯蛇/開印章行/因為嘴砲被告過有刑事前科
40未婚/還是個肥宅/改過名字/給你一星評價
你跟誰有過節是你家的事,我這個ID purplebfly 何時跟你有過任何私信
對話往來了?
你什麼證據也沒提出全憑口說,一時之間,要反駁還真的有點難度
好吧,直接貼點個資
(這篇文章,因為有點私人個資,會在24小時內刪除
但這件事不會因為刪文就結束,話先講在前頭)
首先,我出生/112畢業/唸書/工作/創業都沒離開過台北
雖然很愛在八卦板裝母胎處男/單身金城武
不過我這個年紀,基本上成家立業/養兒育女都是基本的
身份證 F開頭,新北市,換證95年,這樣應該不是新竹人,快20年的證件
20年前還不流行網路告人,這樣可以算沒改過名字吧
https://i.imgur.com/1uMP3jg.png
配偶欄,這樣不算未婚肥宅吧,還是要貼兒子照片給你?
https://i.imgur.com/nm81LIs.png
我92年就創業開公司了,那是個還有營利事業證記證的年代
不至於放著十幾年公司的客戶員工不管
現在每天要從台北去新竹公會上班,領著被你笑話的薪水吧
https://i.imgur.com/KNqXy6C.png
至於嘴砲被告過賠十萬.. 嗯,10萬是個好數字,但你要先擔心你自己哦~
第一,以前你在那裡推過不適當的推文,請立即去後面推道歉更正
第二,我這篇文章晚點會刪除,請發個道歉文,以示正聽
作者: yesman1214 (禮品找我)   2018-06-16 21:51:00
purplebfly這個人聽聽就好,很會屁,改天把他背景po出來,避免創業板有人把他話當真他在新竹某公會兼職,家裡印章行的...purplebfly以前改名過一次,因為在網路上嘴砲被人告,這消息還是他告訴我的,接觸一段時間發現他有四個帳號,且很會唬爛,惱羞成怒後,還到我公司google我的商家故意給一顆星,這個人聽聽就好
作者: a6571361 (劉小佑)   2019-06-17 18:23:00
坐等後續
作者: newoldme (^o6)   2019-06-17 18:59:00
網路上什麼奇葩都有
作者: ashdragon   2019-06-17 19:34:00
會不會是認錯人@@
作者: tsao1211 (Sunday)   2019-06-17 20:18:00
亂嘴人的下場就是被告。支持你
作者: sa12e3   2019-06-17 21:39:00
不過這樣能 吉成功嗎? 有點不太相信這樣可以 吉。 不過這個推文的行為就算不是被指控的推文當事者也會覺得充滿濃厚的攻擊意味,這種做法不太能贊同的。
作者: XXPLUS (隨緣等新車)   2019-06-17 22:03:00
誰吉誰啊?通篇也沒提到有人要吉啊,不過就是請吃飯唄
作者: sa12e3   2019-06-17 22:19:00
這篇內文提到 被告過賠十萬,動機明顯就是談判。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9-06-17 22:29:00
這不是刑309,是刑310,具體不實事項/散布於眾/毀損他人
作者: XXPLUS (隨緣等新車)   2019-06-17 22:29:00
談判什麼東西?而且被告過賠十萬是yesman先講的吧?所以原po打算要吉了嗎?看你連法條都查好了XD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9-06-17 22:31:00
名譽3要件,要個更正道歉有很過份嗎?我沒給人台階下嗎?
作者: XXPLUS (隨緣等新車)   2019-06-17 22:37:00
可以吉的話直接吉比較快,法院見完再看要不要給他台階但如果吉不了,那網路上打寫一堆聲明都是打心酸的
作者: doggy1985 (火鍋人)   2019-06-17 22:41:00
台北市出生的身份證字號也是F開頭嗎
作者: XXPLUS (隨緣等新車)   2019-06-17 22:42:00
社會人都是先吉下去,然後你道歉我就撤告,這才是台階
作者: newoldme (^o6)   2019-06-17 23:16:00
不會啊,很多這種網路很嗆的,說要告馬上就道歉了,省了一堆煩瑣文件呢
作者: aahhaa (.)   2019-06-18 00:48:00
直接告了阿
作者: iamlegend188 (熱血棒球兒~)   2019-06-18 00:50:00
這種奇葩人真的多,吉一下就會怕了,不然嗆人的其實都自己最沒料
作者: best2008 (靜香愛洗澡)   2019-06-18 05:13:00
可以請我吃飯嗎(誤)
作者: AAAAAAAAABCD (BizMan)   2019-06-18 12:03:00
現在流行請吃漢堡
作者: book2381   2019-06-18 12:13:00
卡位…
作者: merkyor ( )   2019-06-18 13:16:00
出生地和報戶口地(身分證字號開頭)不一定相同
作者: phenom42 (絕對★邊緣)   2019-06-18 14:23:00
卡一個等後續
作者: aaatmy (失語症練習)   2019-06-18 14:41:00
給某樓:人家的事情要怎麼處理是人家的自由,誰會動不動提告,公司又不是沒別的事情好忙,再說訴訟只是手段之一不是唯一,只是老闆工具箱其中一把工具而已在這邊提供另一個工具:直接報案讓他收刑事傳票跑警局檢察庭會發函給PTT查出他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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