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創業的股份分配問題

作者: nickmax (克勞斯)   2019-05-27 16:34:12
小弟近期跟朋友在籌備創業,目前陸續在弄裝潢、購買傢具設備和貨品等,所以總成本花
費尚未結算。
目前預估是三個人三股,但因爲店面為朋友所有,所以省去了房租這項支出。
近期在談股份分配的問題。
房租朋友是抓租金3萬一個月,預抓一年3萬*12(月)=36萬。
兩位友人各出20萬,小弟出5萬,但因為之後營運會由小弟顧店為主,休假及尖峰時段才
由友人協助貼班。所以本錢的部份,小弟是以出勞力代替本錢。
所以小弟出的本錢:5萬+3萬(預抓每月薪水)*12(預抓一年份)=41萬。
預估總支出本錢為:20萬*2+36萬(一年房租)+41萬(我的本錢)=117萬
目前暫定之後營業額-每月支出(水電雜支不和房租)=淨利 。淨利的部份我佔30%;兩位
友人佔35%。
人事的部份,每天是預計營業10個小時,初期不排公休日,但我的休假日就變成兩位友人
代班,但我若要求比照政府勞基法週休二日原則,應為每月排休8~10日,這樣也合理吧

想請問各位頭腦清楚又聰明的版友或是創業前輩,這樣的股份分配比例還算合理嗎?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9-05-27 16:39:00
我只知道我絕不會當那個出40萬的那個人
作者: cccon1ine (鄉民分身)   2019-05-27 16:40:00
做了一陣子 有可能覺得薪水和房租價值超過3萬然後就開始想拆夥了
作者: riohack (riohackoCanDo)   2019-05-27 16:50:00
產業?不用營運現金?這些也都要考慮才能說合不合理
作者: nickmax (克勞斯)   2019-05-27 17:25:00
零售業,所以之後多是貨品成本房租因爲沒有實際花費到,所以不從營利所得去扣
作者: r00121 (唐伯唬)   2019-05-27 17:42:00
這一定會拆夥的,股東多一直都不是小本創業的選擇
作者: doggy1985 (火鍋人)   2019-05-27 17:43:00
你會被認為佔人便宜
作者: doctorjp (路人)   2019-05-27 18:00:00
他們的代班費? 如果比照勞基法是不是也該有股份分配只要說好,怎樣都好,只要一出事大家都能有意見只要幾件事情溝通不良很快就會談到拆夥
作者: konkonchou (卡卡貓)   2019-05-27 18:12:00
正常都是資金到位,再根據勞務去給付報酬這樣算法 反而會搞壞合作跟信任關係,感覺斤斤計較
作者: doctorjp (路人)   2019-05-27 18:27:00
房租也要算到八年甚至以後,不然生意假設讓你做起來他說要漲到五萬或是內心不平衡(?) 都會很麻煩
作者: BIGBBB (yaaaa)   2019-05-27 20:33:00
合理也沒用 三個股東一人一個意見大概一年拆夥
作者: yesman1214 (禮品找我)   2019-05-27 20:55:00
這點錢就獨自,還分三人穩死別開實體門市,真的穩死
作者: freewes (張小麻)   2019-05-27 22:32:00
單純一點,股權拿錢買(技術另當別論)勞務、裝潢、房租讓公司以費用方式支出,省去很多麻煩跟
作者: PTTArmy (你好,我婉君)   2019-05-27 22:33:00
我倒是有不同看法,要看你們三位股東個性才知道,如果三人個性互補,不會為了錢利益傷感情,可以試試看,這你自己比較清楚,怕吵架分手就獨資吧!
作者: freewes (張小麻)   2019-05-27 22:34:00
爭議,創業不是就是看好未來嗎?幾萬塊固定費用就把股賣了,很難不讓人覺得對未來沒信心。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9-05-28 01:20:00
合夥的生意難做 想清楚兒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5-28 19:05:00
記得簽合約
作者: raviyen (ravi)   2019-05-28 21:19:00
我是你朋友,直接請人就好了,創業時還談勞基法...每天都是上班日!另外找出資最少的看店,你只要撐2個月領薪就回本了,其他人風險比你高太多了
作者: gigtimeing (是風嗎)   2019-05-28 22:43:00
說好寫好就好了啦 要是我出店 我會說店面*5年 180萬+要是我出勞務 我可以說20年且每年漲3% 作為出資額要是我是一開始出錢最多的 初期出資者風險最大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9-05-28 22:53:00
店沒賺錢,但出勞務的人卻沒虧到錢,因為有領薪水,出40萬的還要在出勞務的週休8日中的4天出來看店,變成出40萬的錢一直虧,然後自己變成自己工作放假的假日來店裡工作4天,怎麼想都不划算啊
作者: nickmax (克勞斯)   2019-05-29 01:24:00
各位好像誤會了,出勞務則不支薪喔,純算佔淨利30%持股分配如果虧損,出五萬+勞務時間成本也是同樣虧錢吧!
作者: askdrlin (中央氣象局)   2019-05-29 01:59:00
如果跟我一起創業的在用勞基法算 我就會懶得跟他一起了
作者: neosufun   2019-05-30 05:27:00
創業就別想勞基法了,我認識每個當老闆的,都是掙扎過來的,沒有一個是輕輕鬆鬆的,也沒有一個是按照勞基法在走,月休四天就要偷笑了,還想月休8-10天,勸你做好心裡準備再說,如果連這一點覺悟都沒有,還是不要創業比較好,乖乖當個員工,好好的去找間符合勞基法規定的公司。
作者: itsjustagame (.)   2019-05-31 17:02:00
出5萬=30%股+薪另計+月休十天。真會算啊
作者: gLid3 (out of order)   2019-06-01 22:47:00
資金不先平均拿出來絕對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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