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近期跟朋友在籌備創業,目前陸續在弄裝潢、購買傢具設備和貨品等,所以總成本花
費尚未結算。
目前預估是三個人三股,但因爲店面為朋友所有,所以省去了房租這項支出。
近期在談股份分配的問題。
房租朋友是抓租金3萬一個月,預抓一年3萬*12(月)=36萬。
兩位友人各出20萬,小弟出5萬,但因為之後營運會由小弟顧店為主,休假及尖峰時段才
由友人協助貼班。所以本錢的部份,小弟是以出勞力代替本錢。
所以小弟出的本錢:5萬+3萬(預抓每月薪水)*12(預抓一年份)=41萬。
預估總支出本錢為:20萬*2+36萬(一年房租)+41萬(我的本錢)=117萬
目前暫定之後營業額-每月支出(水電雜支不和房租)=淨利 。淨利的部份我佔30%;兩位
友人佔35%。
人事的部份,每天是預計營業10個小時,初期不排公休日,但我的休假日就變成兩位友人
代班,但我若要求比照政府勞基法週休二日原則,應為每月排休8~10日,這樣也合理吧
?
想請問各位頭腦清楚又聰明的版友或是創業前輩,這樣的股份分配比例還算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