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關拆夥問題

作者: sam1234580 (人不腦包枉少年)   2019-04-14 04:12:06
※ 引述《haur1113 (HAURFAN)》之銘言:
: 我們有三位一起合開補習班,
: A60萬B50萬我40萬,共150。
: 因為我沒有想要這裡工作,
: 所以當初有說好出資,
: 管理皆交給A全權處理,
: 一開始裝潢設備花費約120萬,
: 留了30萬當週轉金,
: 有共識要將盈餘分為兩部分,
: 一部分分紅,一部分存置公司當本金達到150在給三個投資人拿回本金。
: 因為只有A在裡頭工作,一開始打薪水3萬5。
: 一年後他覺得學生增加所以要加薪為4萬。
: 又過了半年在次提議加薪至4萬5。
: 第三年有分紅,A、B、C各拿4 萬5萬6萬。
: 現在為第三年,A覺得我們沒有心在公司裡。
: 希望我們可以退股,
: 目前公司存款現金為120萬,
: 他覺得應該是120去分持份。
: 而我卻認為現金加上原本裝潢設備的錢來算持份,
: 然後再買下我們的股份。
: 不知道拆夥的方式哪種才對。
: 還是大家講好一個可以接受的方法就好了。
: 或是我不用理會,就每年等分紅利就好了,
: 因為這樣好像被說的很貪錢,只有想分錢一樣。
: 感覺很差。
推文也講了 有打契約照契約 沒打契約看你們要不要上法院慢慢談
老實說啦 A有這想法代表現在的營運狀況應該是不錯 有在營利
加上B跟C都沒有出力 只有出了一開始的裝潢設備費用
因此若是以後都照出資比例 等未來發展得更好了之後
真的會變成A持續的在幫你們兩個躺著賺(雖然A有支薪) 要是我是A我也會很不爽
但A的提案內容也實在是把你們兩個當盤子
從創業本身就有風險的觀點考量 當初投資的150萬
在失敗後 是會在要收攤後的清算減少 甚至全部消失還多負債的
當初開業的風險已經由你們三人共同承擔完畢
他現在就是想用最少的錢買下現在這間營運狀況良好的補習班的全部所有權
如果要拆夥賣一賣了那最快的方法就就估算公司現值
並依照三人持股比例算一算A該給你們多少
我覺得有個很重要的癥結點是A現在所領的薪水是否有達到他作的事情應該領的金額
如果A一時之間拿不出這麼多錢 且他作的事情產值實際上又高於他現在領的薪水的話
假如他現在領45K 但大家都同意他應該是要領60K的
那麼其實可以算成少給的15K算入他投資的本金裡面
也就是他一開始的60萬 下一個月變成61.5萬 再下個月變成63萬 依此類推
再用新的本金比例計算三者應有的分紅
這樣可以在B跟C沒有持續增資的狀況下 逐步的稀釋兩者的股份比例
如果要加速這個過程那麼A就得再另外跟BC收購股份囉
不過要收購 當初的那1萬 現在絕對不可能單純的用1萬買回來 要變多少你們自己談
私下談不好就再看要不要去法院談
以上是一個簡單的構想 要不要採用 以及細節怎麼處理
就是你們三人要坐下來好好討論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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