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http://bit.ly/2z1reOc
穩賺的BM:
1. 宗教可以公然違反性別平等原則
2. 法院不得調解糾紛
-草案第十條寫了「聖俗分離原則」,往後政府不得介入教務,
連法院都不得調解與干涉宗教信仰、教制、傳統、組織、人事任免。
3. 宗教活動不受法律限制
-人民的所有宗教行為、結社自由,都不得以法律限制,只要冠上宗教名稱,要斂財、
要騙色都可被視為信仰自由,而且宗教活動也不用經主管機關同意,
更不得禁止或限制。
4. 就業與就學歧視合法化
5. 宗教合法入侵校園
6. 宗教合法佔用媒體公共資源及公益頻道時段
7. 宗教團體取得治外法權
-各教派對他們的內部組織、人事、財政有自主權,不適用民法等法令,
也不得要求遵守民主與公開原則,而宗教團體所有財產之管理、使用、收益、
處分依章程規定,沒有章程就依傳統或教制規定,不適用民法。
宗師死亡時,遺產也不適用民法規定。
8. 宗教不動產大於一切
-宗教的不動產,原則上不得扣押與拍賣,不適用強制執行法的規定。
9. 現有一切用地就地合法
-宗教的用地可以不受建築消防法規限制、更不受國土法、區域計畫法及
農業發展條例限制,若廟產座落於公有土地上,可不受公產管理法規限制,
政府須協助他們合法。
大家覺得是不是該集資來創立一個宗教了?
Source: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1024/128869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