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合夥分工分潤

作者: lookforstar (LookingForStar)   2018-07-07 18:07:07
前輩好
最近遇到朋友有個機會一起創業,
目標是貿易跟產品開發,
面對的是雙方皆有興趣但半熟悉的市場,
由朋友出資金跟場地,
我則出技術跟行政管理,
其他工作則招募員工配合,
想請教前輩:
1. 合作中關係是否應該有合約?應注意什麼呢?這樣一方出錢一方出力關係,分工,分
潤該注意什麼?
2. 我個人投入後,原本的工作將暫停,是否應該要求從創業資金內支薪?
3. 如我要求支薪是否合夥關係變成主雇了, 這樣的作法是正常的嗎?
感謝
作者: hh800315 (lonetime)   2018-07-07 21:36:00
沒有合約你絕對會體會到板上說的創業翻臉叫什麼
作者: chiuchingwei (Lubenton)   2018-07-08 00:07:00
合約真的很重要
作者: sean123362 (早知如此..)   2018-07-08 00:23:00
合約是基礎,一定要寫明後簽約。雖然不見得會遵守..
作者: IGood (IGood)   2018-07-08 03:03:00
進來做的人要有薪資,投資者是得到扣除所有成本所拿到的利潤。
作者: lookforstar (LookingForStar)   2018-07-08 09:56:00
感謝前輩回覆,因為這次的機會對方要出資金,其中又有人情關係,所以真是有點掙扎
作者: imkon77 (空,藍藍的。)   2018-07-08 13:20:00
投入者的薪水也是成本,所以應該算入薪資成本後的利潤再算投資利益。
作者: Eileenso (當時 朱 顏 明 艷)   2018-07-08 15:41:00
應該說,要有合約,寫明技術股是佔幾%?如果支薪一個金額,那技術股佔幾%?兩者都合理,先講好就好。不過因你要停掉目前工作投入時間,建議跟對方談至少要支薪一個固定金額(足以養家但無法存款),再來才分技術股。
作者: lookforstar (LookingForStar)   2018-07-08 16:50:00
謝謝E , 的確, 事先講清楚比較好,我似乎因為人情關係顧慮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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