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 大安區飲料店 借你試營運幾支產品

作者: FortMinor (The Rising Tied)   2018-03-30 14:04:13
1.姓名:阿兩
2.性別:男
3.年齡:30-40
4.地區:台北市大安區
5.專長/事業領域:品牌行銷
6.現況:創業中
7.事業類型:獨資/有限公司
8.預計合作方式:
【緣由】
最近在思考員工管理的事,想到找員工不如找老闆
【條件】
1.已經著手全職創業中
2.已經轉換為老闆思維
3.創業項目是點心或飲料
4.或許還在找店面
或許還在設計產品
或許對於一旦開店動輒20~30萬/月的固定開支還有點猶豫
或許還在設定作業流程
或許還在評估設備
5.已經有完整創業項目的企畫書(證明你是真的已經計劃創業中)
6.當然我們的產品不能重複
7.以至少半年為一合作期
【合作的方式】
1.我的menu印上你的產品(只有主力產品,不是全部企劃的產品)
2.你的工作內容同我的員工:煮茶備料、飲品調製、店面整理等
但如果有人點你的產品一定是由你親自調製
3.你的每一支產品的每月營收,扣5%營業稅後,低於35,000元歸你
但需再支付我共用原物料的成本(ex:包材、鮮奶.......等)
超過的部分才歸我
水電、店租、借用器材等這方面你都不需再負擔金錢
4.為求單純你以測試產品力為主不露出品牌
5.你的產品的售價需我方同意(ex不能因為沒有店租壓力結果假設是水果茶訂價30拼量)
6.其餘可能牽涉雙方權利義務的細項,我們可以再詳談
7.需簽訂合作契約
【你還可以得到】
1.學習調製其他飲品的方式
2.營運一家店的know-how
3.學習進階的財務會計和行銷
4.認識各種設備和供應商
5.開店前的相關法規、政府單位流程等傳授
10.其他聯絡方式:
請先站內信自我介紹、介紹你的創業計畫、你覺得是機密的部分可不講
之後再加Line談,我可能會問你很多問題,確定你是否已經準備好當老闆了
請慎選合作對象,本版不為任何發文者或廠商背書,請注意
作者: woo5566 (無五五六六)   2018-03-30 15:04:00
有一種娃娃機飲料店的既視感
作者: hcc0603 (小喬)   2018-03-30 16:45:00
比較像找免費店員
作者: sweet00914 (別理我)   2018-03-30 16:45:00
樓上,你形容的很貼切誒...棒。0.0我指的是1樓---娃機飲料店。0.0這樣子的合作模式,我還是第一次見識到。佩服原PO
作者: dqdqooo   2018-03-30 18:12:00
雖然很有創意,但是老實說這樣混和的模式對測試產品很不利,變因太多,還不如先從夜市擺攤開始。
作者: mormor566 (阿樺)   2018-03-30 23:01:00
要賺到錢不應複雜化,越簡單會越是最好
作者: PTTArmy (你好,我婉君)   2018-03-30 23:55:00
太複雜了!真正老闆心態怎願意跟你妥協,你也難控管對方
作者: malaman (麻辣麵)   2018-03-31 00:27:00
免費員工 有東西熱銷直接一把抓省人力 省腦力 真棒發言不經腦子可以直接點到重點?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8-03-31 08:45:00
被看破後,惱羞成怒了嗎??
作者: jimmyonnet (JIMMY)   2018-03-31 09:33:00
把簡單的事搞這麼複雜是為了什麼呢?假設一個極端的情況,今天如果來了一個爆款商品,占了原po店裡很大比例的營收,但是淨利超過35k的部份都歸您,這樣合理嗎?
作者: pttnowash (不用洗)   2018-03-31 09:40:00
噓一下
作者: smarthenyi (薑)   2018-03-31 12:07:00
你還是請員工好了
作者: adam12031203   2018-03-31 12:29:00
噓一下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18-03-31 12:57:00
會願意這樣合作的人就是還沒準備好/不適合當老板的人哪
作者: ruru1212 (老牛)   2018-03-31 20:44:00
0.0
作者: tomlulu (hungchun)   2018-04-01 01:39:00
我自己開業前就找朋友的店賣自己產品,但我是用免費送的。做由我做,食材成本我吸收,銷售的收入他全拿。一個多月後我ok就閃人了。半年太長了,考慮一下短一點時間。老闆思維的人你控制不了太久。可能很多人沒遇過這狀況。相反的這是對即將創業的有利,對原po好處並不大,衍生的煩惱更多。
作者: tigerjohn (泰格強)   2018-04-01 11:23:00
Easy mind
作者: e1012530815 (興仔)   2018-04-01 23:13:00
除了產品測試 所有的打工都可以學到 3.5w也是基本薪
作者: finis (黑暗的盡頭)   2018-04-02 01:01:00
飲料店營業長時間顧店才是最累的,請人下去排班,人事成本可觀測試飲品是否熱門不是非常必要的事情,錢多行銷廣告打下去就對了,但熱潮一過就難保證繼續賺錢。
作者: that110 (Nita蔗糖、薑、剝葡萄柚 )   2018-04-02 01:26:00
飲料店的產品測試其實真的很沒必要耶!隨時都可以修正的東西。
作者: eviltool (eviltool)   2018-04-02 09:36:00
做個超惡心的飲品 原po店即倒 呵呵
作者: turtle1216 (沒看見不等於不存在)   2018-04-04 13:00:00
其實如果已經是老闆思維,或已經是創業者,基本上已經超過支付時薪,再者無論是加盟店與否,都不太可能提供飲品配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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