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合夥事業的法規問題

作者: frank76918   2017-11-24 23:31:46
今天聽朋友提起
他希望兩家企業社之間可以交叉持股
想請教各位
企業社可以成為另一家企業社的合夥人嗎?
也就是說企業社可具合夥人的身分嗎?
先感謝各位的解答
作者: PTTArmy (你好,我婉君)   2017-11-24 23:51:00
你想怎樣弄都可以啊,問題是有意義嗎?
作者: frank76918   2017-11-24 23:58:00
只是想知道能不能以企業社的身份成為別家企業的合夥人而已
作者: ArrancarnNo4 (4號)   2017-11-25 01:39:00
要看你所謂的企業社是什麼公司型態啊
作者: frank76918   2017-11-25 08:07:00
企業社就是依商業登記法成立的組織。並非依公司法成立的有限或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 emma5158 (emma)   2017-11-25 20:25:00
企業社(行號)的合夥人只能自然人身份,法人身份不行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11-25 20:25:00
不行而且就算可以也無意義,你的營利所得會被重複課徵
作者: emma5158 (emma)   2017-11-25 20:26:00
公司型態的股東才可以法人身份
作者: Jeffery71 (南風)   2017-11-27 22:05:00
合夥的是"出資",不是"股份",所以沒"交叉持股"這回事如果張三參加A合夥,又參加B合夥,可以。問的是像A合夥成為B合夥的一份子? 覺得似乎可以?只知道公司不可當合夥的合夥人(公司13)
作者: illori (世界真奇妙)   2017-11-28 09:27:00
可以參考商業登記法第9條第1項第6款及第7款的規定,是指自然人身份才可以經營商號,所以法人不行成為合夥人~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11-28 23:31:00
一定要是自然人
作者: Jeffery71 (南風)   2017-11-30 14:35:00
可是 合夥沒有法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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