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想推薦一位創投天使給大家

作者: daimond (是daimond不是diamond)   2016-11-03 02:14:16
這真的是很奇怪的一篇文章
※ 引述《sshheennrk (熱鍋上的winner)》之銘言:
: 關鍵期來了
: 如果公司經營得起來,他會選擇繼續經營
: 如果公司經營不起來,他會使出那一招
: 來幫忙創業者起死回生
: 那招就是
: 叫創業者一起按股份等比例增資
沒有賺錢持續虧錢 不是收掉就是增資
這個很合理啊,有什麼問題嗎?
我以為你要講的是先減資再增資?
: 這時候創業者可能會反抗,覺得怎麼跟當初說的不一樣
看你文章寫得,前面沒說不能增資啊
: 這位創投就會開始下猛藥
: 可以先封鎖創業者的臉書,把他踢出你的社交圈
是封鎖還是設定限制?
設定限制很普遍吧 同樣是股東 設定限制後 也是看不到社交圈
: 接著這位創業者一定會希望你跟他對談
: 讓他可以繼續經營這間公司,臉書、訊息什麼的都不用回應
: 等到在育成中心碰到面時,創業者如果約你,再談就好
: 會談的過程中,隨便打哈哈
: 回去之後,回一封正式的拆夥信
: 說觀念不同無法繼續合作
合夥不是發個信就能拆夥的吧
: 然後一定要一口咬定
: 之前這位創業者經營這間公司,所有的公司支出,
: 包含給他的薪水,還有沒有納入公司股份的錢
: 都是"股東往來""關係人借貸"
看不懂 前面不是說一起成立公司嗎?
如果沒有增資 那為了延續公司經營而由股東投下去的錢確實是股東借貸啊
: 這時不管這個創業者如何死纏爛打,說[要不領薪水繼續經營公司],
到底是要領還是不要領??= =
: [賺錢的話會持續分紅],這種話也不用理會他
這應該不是團隊會講的 這看起來是想搞人的才會講吧?
: 因為先拿回自己的投資損失是最重要的
: (就算公司是自己在決策,不過負責人可不是自己喔)
: 創業者不從的話
: 就用育成中心負責人的名義
: 把之前說要租借給他的場地跟倉庫
: 全部要回來,並限他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搬走
: (最好附上一張存證信函嚇嚇他)
都沒有承租契約?
一兩個團隊沒經驗就算了 不可能全部的團隊都不知道要打契約吧?
就算合作沒做租金收取的動作 也會有一個應付賬款之類的吧= =
: 他就會想要跟你拆夥,有一些比較笨的
: 還會願意跟這位創投前輩買回股權
: 我就看著這位創投前輩
: 化腐朽為神奇,投資真的都不會賠錢
: 實在是太厲害了
: 好了
: 到這邊大家知道這位創投的厲害之處嗎?
: 育成成功,賺錢
: 育成失敗,還是賺錢(最少最少是不會賠的)
: 對了
: 忘記補充最後一招,如果這位創業者還是不願賠償你的投資損失的話
看不懂為什麼要賠償
投資有賺有賠 搞育成的又不是負責人
是要賠什麼 股份有限公司就是以投入的資金作為損失依據
而且帳還是搞育成的人在做 是誰要賠誰?
: 記得在自己人面前,像是老婆或是哥哥等等
: 面前裝弱勢,說想要給這個年輕人機會
: 不想要告他讓他打擊太大
: 你的老婆如果是衝一點的
: 就會在臉書上PO文揚言要告他
: 辱罵這個創業者欠錢不還、擺爛公司營運
: 準備訴諸法律等等
: 你的哥哥或是兄弟們(千萬不可指名道姓)
: 也會在底下附和,說要讓他處理比較快,順便附上一張"呼系"的照片
: 這位創業者看到這些訊息就會開始擔心自己能不能全身而退
: 這時候再拿出一張合約
: http://imgur.com/a/CDeZX
: 他就算再怎麼想反抗也是會簽
: 這時候投資失敗的錢
: 十拿九穩可以拿的回來了
: 如果兩年之後
: 對方因為覺得這筆錢不存在
: [明明都是創投前輩跟他老婆在經營公司的]
: [款項也都是他點頭才能出款的]
: [明明是講好的薪水]
: [財務也都是他安排的會計在管的]
: 而沒有按照約定還
簽了就簽了 就要按合約處理
不處理那就是自己的問題 否則就不該簽
但這種應屬於民事糾紛 對於不平等合約能不能成立也有疑慮
就算判賠 也未必全額判
而且現在幾乎都是網路溝通 要舉證先前創投者的說法 應該也不是太難的事情
: 再告他就好
: 夜深了
: 精神狀況不太好
: 突然記不太清楚這位創投前輩叫什麼名子
: 只記得
: 這位創業者學到好多東西
: 成長了非常多
: 這些經驗,可是負債也買不到的
: 對未來非常有幫助
: 至於我呢
: 則是很想可以跟他一起合作投資新創團隊,畢竟真是太誘人了
: 連我自己都想要借錢 拿去給他投資了
: 想跟他合作一起當創投或是開育成中心的話
: 可以先寄信給我
: 我睡飽了
: 有精神會一一回覆
: 至於想學習創業經驗的新創團隊或是對創業懷抱夢想的年輕人們
: 更是不可錯過這個好機會
作者: bubrother (反指標大師骨越寒)   2016-11-03 02:23:00
如果是這樣就不是天使資金了
作者: smallpuma (小山獅)   2016-11-03 02:36:00
"股東往來""關係人借貸"就不是天使資金了不管最初的合約是怎麼議定的 借貸就不是天使資金了
作者: agunnm (轉角卡到陰)   2016-11-03 08:55:00
看原文也覺得原po論點非常不客觀對方是投資人,不是你老爸
作者: VANNN (風的思賜)   2016-11-03 09:21:00
天使資金,天使投資人兩種不太一樣,聽起來比較像後者,原文地方感覺怪怪的
作者: h2o1125 (123)   2016-11-03 09:52:00
護航囉各位 哈哈哈哈 笑死我了創業版的神人 就是一種智商90捧110當神人的概念哈哈哈
作者: VANNN (風的思賜)   2016-11-03 10:11:00
又出現了某人現在是連質疑都不能嗎?馬上被扣帽子護航
作者: ariadne (壞人)   2016-11-03 10:15:00
投資轉借貸手法又不是新聞 只是菜鳥創業者不知道在合約閃然後又不懂事 會相信口頭合約 其實醜話先講明比較好
作者: VANNN (風的思賜)   2016-11-03 10:23:00
在剛開始沒錢時,有人想投資,弱勢方多不會強硬要求合約吧,加上有可能是認知不同
作者: kairi5217 (左手)   2016-11-03 10:32:00
我同意這篇的觀點 第一時間也是認為觀念 認知不同等等到公司再詳細看一次 這是個好機會 其實我還有許多問題想跟各位老闆請教 幫忙解惑
作者: sshheennrk (熱鍋上的winner)   2016-11-03 10:58:00
是認知不同還是心口不一 晚點會PO出所有關鍵對話紀錄有任何疑問可以一一列出 我會慢慢講完故事 謝謝
作者: kairi5217 (左手)   2016-11-03 11:00:00
感謝
作者: ariadne (壞人)   2016-11-03 11:42:00
合約還沒簽前又不是不能改 加上口頭那些更可以保障彼此只是這個時候強勢方盧一下 弱勢方通常也不會堅持就是了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1-03 12:55:00
創業自己要有法律概念,沒有還是最好團隊要有法律背景說每個團隊都有律師太難,但至少自己簽啥麼自己要知道成年人不要怪別人騙你,要先瞭解自己,不要亂簽名如果投資架構都看不懂,那...
作者: AKIRA1258 (王八鬼子)   2016-11-03 13:18:00
整篇文的矛盾點超多,快搞不清楚誰是誰了,建議原原PO用人名代號來表示,會比較清楚。
作者: otyoty (寶貝閣)   2016-11-03 15:49:00
Otyoty ,很明顯的,大家別猜了,老版友都應知道!
作者: lovewsc (這就是人性阿)   2016-11-04 22: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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