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合作] 尋找批發商

作者: amigo1111111 (Amigo)   2016-10-20 14:21:14
小姐,路過插個嘴一下
那篇文章的重點在於,
”誇大每日營業額,藉此招商、教學”
但是,看到妳的辯駁回文,重點都是在
指責那位誹謗妳教學不認真,要妳學員出來作證,要提供教學對話證據。這樣有點沒切入
到重點,對真正的問題並沒有做出有效處理方式。
其實,遇到這個問題很簡單處理,直接po出近一個月的入帳紀錄,妳所認為的誹謗言語自
然不攻自破,反而給妳帶來更好,更有力的行銷曝光機會。(前提是,妳說的屬實)
曝光度的增加,有機會帶來不少業績,尤其是妳這種走網路行銷的。
把這種負面的曝光度,做一個合理的反擊澄清,化危機為轉機才是真正的行銷高手。
這件事,我想這是可受公評的,警察會受理妳的報案,但可能在檢察官那邊就不起訴。
對於可受公評之事,盲目走法律,最傷的還是妳自己。
※ 引述《schuchu625 (舒舒)》之銘言:
: 我剛剛看板上的疑惑,我這邊統一回覆,我媽也問過我這問題(笑
: 首先我很少做國內市場了,供應商給了,我認為會跟我買的客人就會跟我買,我並不覺

: 有任何不妥,
: C先生說保時捷不是我的車,我把報案三聯單放在上面拍照XD 這樣可以相信了嗎?
: http://i.imgur.com/O30h7jM.jpg
: 再來,我已經把我銀行記錄、學員教學對話、正式合約、所有相關資料、學員願意出面

: 證人,對C先生做毀謗處理了!
: 目前這案子我已經教給警方處理,不再做回應,謝謝各位大家的關心!
: http://i.imgur.com/I66Gzqj.jpg
作者: schuchu625 (舒舒)   2016-10-20 14:46:00
謝謝你,但在營業額記錄這邊的證據,我一併教給警察了,所以我不在公開場上做公布,畢竟是我個人隱私,假如當事人認為他是對的,那在法庭上會看到我提出的銀行記錄,另外我自己本身有開公司,也有乖乖繳稅,所以大家不用再猜疑了,謝謝! 目前我都是走整場順序,報案,當事人受理,不受理法院,這邊部分我就會帶律師一起陪同,謝謝你!
作者: www1025 (G)   2016-10-20 14:49:00
事情真的越來越有趣,那位小姐反應蠻大的,真好奇背後原因是什麼。另外我覺得有很大的機率會在開偵查庭的時候被檢察官罵最後不起訴XD
作者: schuchu625 (舒舒)   2016-10-20 14:51:00
目前我網路這邊只有告一段落,也謝謝各位對我的關心以及提醒,我都會記在心理,然後他說我的那幾點,我今天也是以那幾點為證據!謝謝大家!也謝謝各位對我的指教!
作者: lsp33 (LSP)   2016-10-20 20:18:00
可是原PO這樣回 反而讓我們都注意到 增加了他的流量了呢
作者: ABBOBO (阿寶)   2016-10-20 22:32:00
他會有每天1萬的營業額我才不信
作者: allkss7127 (呂小喵T)   2016-10-23 23:50:00
人家一個月只營業一天嘛...@@ 29天的訂單併1天出貨XD開玩笑的別告我阿 ~ 最近官司很多了XD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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