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投審會 8 月將撤銷 Uber 投資許可

作者: yuugili (夕霧)   2016-08-14 13:48:10

很多法律&管制其實都只是形式
仔細研究一下會發現政府根本沒什麼在管
有時公部門自己都不是很專業 對業者也沒什麼約束力。
立了一大堆條款規定要你登記
其實骨子裡只是為了收稅方便,充實國庫而已
你說訂了多如牛毛的法規以後,真的有在保護民眾安全嗎?
問問大公司大工廠食安問題為什麼還是一堆就知道
政府你吸了一堆錢了以後真的有在做事嗎?
而且有時候管太多,真的會嚴重限制一個產業的發展
像現在教育界已經被搞到要死不活就是個慘例
世界已經在改變,真的衷心建議家父式的威權管理放手
台灣會更好
※ 引述《chal ( )》之銘言:
: 關於uber算不算是新科技
: 我是覺得比較傾向是新科技
: 組合出來的新型態服務
: 雖然說以前也做得到類似的服務
: 但是以前有沒有辦法做得好?
: 網路的出現才有維基百科
: 智慧手機的出現才能有uber
: 以前的服務沒辦法做到的是全面雙向評價
: 我是還沒用過uber
: 不過我猜雙向評價是很核心的功能
: 應該不可能沒有
: 以前能做到的頂多就是口耳相傳的口碑而已
: 基本上網路新科技的出現大概會消滅掉所有的仲介業
: 這是未來的趨勢
: 台灣應該因應趨勢修法
: 而不是一昧的抗拒趨勢
: 計程車的出現當初也是打敗黃包車
: 當時如果是民主時代黃包車大概也會包圍總統府
: 當時如果也注重人權動物權的話
: 我猜法律也會規定黃包車駕駛(人力)的每日里程數
: 但一個新科技與服務的組合出現之後
: 這些法律就不合時宜了
: 為什麼計程車需要法律去管理?
: 為了保障乘客的安全的話
: 那評價制度就可以部份取代掉
: 有些管理型的法律就顯得不是非常必要
: 如果有一天比特幣或類似網路貨幣普及以後
: 這種新型態的公司 甚至根本不用在台灣設公司
: 完全可以跳過台灣的法律規定
: (在台灣成立公司難道是為了繳罰款方便?)
: 就像臉書可以不鳥台灣請求查詢IP的要求一樣
: 台灣畢竟是小國
: 不應該再用泱泱大國的心態去看待世界
: 何況新趨勢連大國也擋不了
: 管制愈少 政府愈小 才有助於經濟的發展
: 所以新政府的修法決定是很好的
: 不要老是用你來我這裡我才是老大的心態
: 結果就是落後再落後
: 台灣才二千萬多人 說真的 誰鳥你的不合時宜規定
: 台灣應該修法放寬管制
: 如果修法之後 uber還是不願配合
: 但新的法律對於本土公司投入大有利可圖
: 那就用市場競爭淘汰掉uber
: 我們可以淘汰uber
: 但不能淘汰uber 這種類型的服務
作者: cinde (_)   2016-08-14 14:15:00
法在那邊,守的人就是守,當屁的人就是當屁。當然嚴格執行會減少當屁的人,但是大家都當屁怪政府?業者問題比較大吧
作者: ssarc (ftb)   2016-08-14 16:14:00
法怎麼立,承辦人就怎麼辦
作者: T50 (打不贏二二)   2016-08-14 18:32:00
講這話是第一天做生意嗎?有再管是廠家偷偷摸摸的添加添加劑沒再管就是買家在罵賣這麼貴,你不會用添加劑喔!
作者: masonboy (哦~!)   2016-08-14 20:34:00
T大 我相信你了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6-08-14 22:00:00
T大專業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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