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最近x記餅店的退錢問題

作者: hirono (我在飛)   2014-09-11 14:53:47
※ 引述《futureq (無名再見)》之銘言:
: 導入電子發票 + 產品QRCode 的雙認證
: 話說,剛去全聯,發現一件更扯的事。
: 某位大嬸沒發票來退味全的產品,要退的產品不是公告上有問題的產品。
: 而且大嬸好像不是在全聯買的(疑!)。
: 就在櫃台和店員耍心機起來了。
: 這就有趣了,拿別家買的產品,去另一家店退貨。
恕刪
來講講最近這個事件我...見到的
話說我們家是味王調理包愛用者
很不幸這次中標(中標的多了,但只有這個有拿去退,其他的吃掉就算了)
味王中標的是咖哩牛、豬、雞三款
我家在台糖量販中元檔期時買了一盒3入的咖哩雞+紅燒牛
事情爆發後我姊姊拿出來看原料
神奇的是咖哩雞原料裡沒有寫到跟豬有關的
紅燒牛倒是"豬肉抽出物"(豬油?)
因為太神奇了,所以我就當是自己看錯好了(?)
總之,我兩個都拿去退了
不過咖哩雞已經吃掉了一包
所以退的是咖哩雞2包+紅燒牛3包(未拆)
以上都是前提,其實不重要XDD
我去退的時候並未帶發票,而是直接出示會員卡
因為量販店有記錄會員購買什麼,所以量販店是允許我退的
服務台人員還問我:紅燒牛不是這次的回收產品,你還是要退嗎?
我:嗯,退 (我害怕的豬肉抽出物,當然退它啊)
回來重點上面
電子發票的好處是有記錄,不過會員卡也差不多有這樣的效用
如果店夠大,或願意做好CRM的話,看起來有這類購買記錄時
面對退貨似乎沒有太大的問題,有記錄可查
但問題就是,客人鳥不鳥你
再來說一下我當時旁邊的另一位客人
他拿著在量販店購買的發票來退,但沒有拿實品來
他要退的是奇美的水餃還是包子吧
服務台人員不讓他退,還打電話去奇美問
(聽起來)奇美表示一定要有實品才能退
沒有實品就要求客人要去奇美的服務所親自退
於是那位客人就說了:我為了一包5x的東西花5x的油錢去退?消費者自己活該要買嗎?
還說了:我東西是在你們這邊買,發票都有了,難道不能證明我有買嗎?你們都不負責嗎?
至於,為什麼他退不了呢?
我是這樣猜想的:
我拿實品來退,量販店退錢給我
然後他們再拿實品去退給廠商,廠商再退錢給量販店
他拿發票來退,量販店退錢給他
然後他們要拿什麼去跟廠商要錢?發票影本嗎?
今天奇美如果說沒有實品就不退,那中盤當然不願意自己吃下來
但是,客人理你嗎?
一貨兩退、三退的事件在這幾天不斷聽到
像我這種吃掉一包還來退的,如果我根本是拆開成三包來退
量販店要每次退我1/3的錢嗎?
你憑電子發票的記錄來退,遇到這種沒有實體上游不給退的、能拆包裝的
你的退貨方案能說服消費者嗎?
除非,你就是製造商,你把每個小包裝都用QRCode
那...如果你是賣太陽餅的,你一盒10顆,就需要10個QRCode
也就是你每包裝一個餅,就要貼一次QRCode上去
如果消費者拿來的餅,上面的QRCode掉了,但包裝還是你的,你退不退?
如果消費者只拿著你的發票來,你退不退?
你的發票號碼該如何和QRCode結合,才能避免發票和產品分次來退的情況?
你的想法不錯,但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P.s.這次吳記和犁記的事,其實我是相信他們只有部分產品中標的
原因是什麼?因為如果是我,我也可能會為了分散中標風險,不同產品用不同品牌的原料
不過,經過這次的事,我又覺得我的想法太弱了
因為,消費者(和媒體)根本不會聽你說這套,你有中,就是全部都中,誰管你?
以上是一點想法,供大家參考
作者: pttnowash (不用洗)   2014-09-11 15:09:00
大統油一開始也是說只有橄欖油有問題 後來全都是-_-
作者: monkshood   2014-09-11 18:13:00
廠商的話只會大量進貨壓低成本吧!分散風險...應該不會
作者: OD1109 (強棒高手)   2014-09-11 20:40:00
一樓舉例的有問題 如果要假設全台都是黑心食品 那不用吃了
作者: change522 (海上漂流的腸子)   2014-09-11 20:50:00
消費者只看招牌 不看產品 很正常
作者: louis5265 (louis)   2014-09-11 21:04:00
所以最後還是回歸到一點,台灣人的水準問題
作者: smallpuma (小山獅)   2014-09-12 01:30:00
以大大的文來說 大大不也是退了紅燒牛消費者的想法某方面是差不多的
作者: croes318 (小酌)   2014-09-12 03:18:00
大部分的台灣人是有錢拿就退了啦 管你那麼多
作者: jhc0723 (Embeded Funny)   2014-09-12 11:46:00
costco退貨都比較阿殺力 XD
作者: futureq (無名再見)   2014-09-12 12:42:00
所以我最後才會提到立法的問題。如果有法律明訂的做法。來亂就法院見ㄠ客亂幾次嘗不到甜頭,就不會上門了。其實對正常消費者跟商家都有保障。另外是比例上的問題,能減少9成以上糾紛,也就值得就像網路購物,也是訂立電子簽章法後..才發展起來剛推時一堆人怕盜用,盜刷。新的東西難免會這樣。
作者: hirono (我在飛)   2014-09-12 14:37:00
立法的難度就在於,法案還躺在桌上的時候會因為各種理由被擋,端上桌的時候被質疑,立法後就換嘗不到甜頭的消費者出來反對,所以我想你可能要自己先想好一套法案,否則市場太小的法案,不會有大咖主動去送審,網購七天退貨這個案,也是經過了很久很久才成立,但偶爾還是會有拿著雞毛當令箭的消費者出現XDD
作者: louis5265 (louis)   2014-09-12 18:19:00
網路七天退貨,我覺得是一個有bug的東西
作者: racoon151 (壹伍壹)   2014-09-12 23:35:00
某些台灣人就是貪,誰管你那麼多!我消費、我最大!只要吵就有糖可以吃
作者: Pear1986 (梨樹)   2014-09-15 09:19:00
何止BUG,明文寫著鑑賞不等同試用,拆開不恢復原狀照退
作者: pindar (藍色提琴)   2014-09-16 04:45:00
建立簡單的顧客會員系統比較可以減少問題,有消費紀錄可查。就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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