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雇用男朋友當員工

作者: JACKY7 (愛情販賣機™)   2014-08-20 20:24:21
※ 引述《jamo (hi)》之銘言:
: ※ 引述《ALLRUSH (有葉幫復)》之銘言:
: : 狀況是這樣的
: : 我自己開了一間服飾店,雇用我男友當員工,而他是負責開店的
: : 我們店裡營業時間是2~10點
: : 可男友總是超過2點才會去開店
: 很簡單
: 只要你看他兩點趕不及
: 你自己就默默的去顧店
: 他兩點半三點要來了,你就跟他說不用來了
: 你顧就好
: 幾次之後如果情況還是沒改善
: 也別扣他薪水,一樣全薪發給他
: 自己辛苦點,撐早晚班一個月後你就跟他說你想找個員工來顧店
: 這樣就好了
: 下次記得別請熟人顧店了~
以前跟表弟一起合開店,
表弟嫌生意不好認為2個人都一起在10點上班很浪費
就提議一個人10點一個人下午3點再合顧到晚上10點
但表弟常因接女友下午6點就跑了
某次輪到我下午3點上班,想說無聊早一點去好了,
約2點多在某路口看到表弟騎車在我後面
這給我一個經驗,最好不要跟認識的人或親戚合作。
你只是賺錢給另一個人花,人家還嫌你賺太少
作者: zzxzero (zzx)   2014-08-21 01:44:00
好扯 所以他都快3點才上班?
作者: sylive03 (jackie)   2014-08-21 02:18:00
價值觀跟責任感的問題,我也是跟家人一起開服飾店,偶爾都會互相督促一下說
作者: JACKY7 (愛情販賣機™)   2014-08-21 11:27:00
他希望3點上班6點走,每個月拿5萬。我都10點上班
作者: dufo (子美兄)   2014-08-21 11:43:00
廢物表弟= =
作者: XXPLUS (隨緣等新車)   2014-08-21 13:34:00
這樣看起來服飾店還是很好賺,每次好奇經過都沒人是要賺啥
作者: antiiss (小福星們要乖乖哦(L))   2014-08-22 18:37:00
真的不要跟認識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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