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廣告] 我的創意廣告 誰想買??

作者: eric0302 (星月耀空)   2014-06-28 20:01:41
:
作者: pippeen (天是藍的,心呢?)   2014-06-28 20:04:00
那我更能知道 你可能沒去看過設計展,光概念就可以賣錢了~因為有的利害老闆自己會去估算多少價值...
作者: eric0302 (星月耀空)   2014-06-28 20:13:00
那你不用放在版上問人阿,可以去找你所謂"厲害"的老闆買單另外設計展我每年都會去, 他們投入多少心力,你又投入多少
作者: NinePi (呼呼)   2014-06-28 20:14:00
我只能說 前面給意見給看法的都有價值 P先生要不要先付錢
作者: eric0302 (星月耀空)   2014-06-28 20:15:00
憑著這樣的"點子"想找所謂的"厲害"老闆買單是當那些老闆錢太多沒地方花嗎?
作者: pippeen (天是藍的,心呢?)   2014-06-28 20:17:00
ok~~又扯遠了~~~我就是來這版找老闆的阿~~~阿請問錯了嗎??NinePi:你講的有道理~~所以我前文有提過要請某大吃飯當然 要看對方賞不賞臉~~~畢竟我也不是個甚麼人物~~""19129篇 06/28 15:29~""
作者: NinePi (呼呼)   2014-06-28 20:25:00
對不對我不知道啦 置底版規跟看板用意先看一看吧
作者: s020186415 (LG小綠)   2014-06-28 20:26:00
可惜了,ptt的老闆們沒一個願意買你的帳
作者: pippeen (天是藍的,心呢?)   2014-06-28 20:27:00
或許說得對吧~~但我還是會繼續往前的~~~
作者: ta29 (nyo)   2014-06-28 20:29:00
在金融業這麼久了 投資計畫書寫過沒有 要找投資人請寫一本
作者: pippeen (天是藍的,心呢?)   2014-06-28 20:31:00
NinePi:你說的版規~~~我廣告走的是廣告~~~如果違反~~版主只要說~~我就砍文章 ~~必竟要尊重版規~~
作者: ta29 (nyo)   2014-06-28 20:35:00
另外我會回這麼多就是因為你把這個產業想得太cheap感覺就是去巨匠然後說自己是設計師這種感覺
作者: pippeen (天是藍的,心呢?)   2014-06-28 20:38:00
ta29:我沒這樣想 我也沒去過巨匠~~~抱歉~~
作者: eric0302 (星月耀空)   2014-06-28 20:40:00
想法不深入,技術不突出,執行不具體,目標不清晰內容沒有共鳴,老實說目前只看到這個四不一沒有而已
作者: NinePi (呼呼)   2014-06-28 20:41:00
你真的有看過嗎 認真看板規好嗎不要只想辯論 到底在爽什麼
作者: pippeen (天是藍的,心呢?)   2014-06-28 20:46:00
NinePi:這樣好了 你去跟版主講我不當發言~~版主評估後跟我說砍 我就一定砍~~我真的不想跟你在搞這些文謅謅的我的出發點很單純,找合夥 幫我修廣告~~做冰器...那如果有甚麼犯到甚麼的~~~麻煩你去跟版主說~
作者: NinePi (呼呼)   2014-06-28 20:49:00
板規就放在那裏 你是看了不懂還是不想理?
作者: pippeen (天是藍的,心呢?)   2014-06-28 20:49:00
我不會因為被砍文章然後就到處講東講西~~
作者: pippeen (天是藍的,心呢?)   2014-06-28 20:52:00
喔 我發過了 但是因為上次創業失敗 就砍掉了上次我是做 手機噴模的,工研院出來後我就去找廠商~~但是 對方騙我們獨家代理~~我揭發他以後 就沒做了我剛剛才記起來 抱歉~~~
作者: NinePi (呼呼)   2014-06-28 20:55:00
說實在自介才能po這規定根本就沒什麼 你有看*說明嗎然後最後我想講 這個板的用意跟主旨板規都有寫但你使用的方式跟態度都很難令人認同 你只想利用這裡賺錢弄懂你不懂的事情 找廠商找客戶上次你發那邊什麼模具專利我就想講了 但實在很忙
作者: pippeen (天是藍的,心呢?)   2014-06-28 20:59:00
沒關係啦 ~~反正你跟版主說一下~~如果版主秘我要砍
作者: NinePi (呼呼)   2014-06-28 20:59:00
不是想教訓你或證明我比較會 只是希望你留給看板使用者
作者: NinePi (呼呼)   2014-06-28 21:00:00
一個正常的看板 每個人都要來打廣告乾脆改名廣告板恩 你的態度始終如一 懶得多說了
作者: pippeen (天是藍的,心呢?)   2014-06-28 21:04:00
ninepi:喔八~19123篇內容~~就有講了~~~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去寫那篇~~那如果我真的有收盜版主的~~~我就砍~~好不好~~~本來就是要為護這版的規矩 ~~我知道~~我也當過遊戲會長的當過班長,當過工廠副主任的~~~我不是不懂規矩的~~ok???!!
作者: NinePi (呼呼)   2014-06-28 21:49:00
你懂規矩?板規說了不能做的事你就要去做 然後跳針要人找版主來處理你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4-06-28 21:50:00
其實不用計較這些,反正態度問題這種東西,實際到業界裡去就知道需要繳多少學費了。冷酷的市場絕對是調整態度的絕佳場所。
作者: dufo (子美兄)   2014-06-28 21:51:00
其實大家也不是笨蛋..有沒有'用心'做出來的東西都感受的到..
作者: pippeen (天是藍的,心呢?)   2014-06-28 21:59:00
NinePi:找版主是為了公信力~~刀要由主子落下~怎麼都歪曲
作者: magicpd1983 (Liu Love)   2014-06-29 09:48:00
p大就往自己的想法前進就對了。沒嘗試過誰知道結局勒?
作者: coburn (左邊)   2014-06-29 10:19:00
樓上說的是。p大應該自己去闖,頭破血流也是闖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