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創業及老闆版 版規beta版

作者: AMYHUANG (原來如此)   2013-09-26 00:26:42
創業及老闆版 板規beta 2版
一、本版的討論範疇為創業或與當老闆的相關心得及經驗分享,與主題無關或悖
離主題的文章將視情況推文警告或刪文處理。
1.本版上的相關資訊皆為版友自行提供,版主並未提供背書和查證。請在尋
找合作或是相關廠商時,多方評估後再做決定,若對任何疑慮可以先來信
詢問版主。
2.版主無法處理個人糾紛,請小心並審慎評估後再做決定。個人事務的討論
請謹慎,若內文涉及個資,或有引戰之嫌,版主將刪文並劣退。
3.本版禁止發表募集資金和尋求投資者的文章,違者刪文,並視情節予以劣
退或水桶。
二、發文前請深思熟慮,務必註明標題並先爬文。
1.發文建議選發文類別,若無適當類別請選自行填寫。[廣告][頂讓][合作]
[徵人] 等類型文章若無發文類別,將予以刪文。
2.每篇發文須要超過25字,發文前請務必至精華區觀看有無相關文章。
3.若有發文範本的請務必依照範本發文,若未按照發文範本的格式發文,將
予以刪文,不另通知。
* 違反以上三項,版主會視情況以刪除或劣退處理。
* 按 z 可進入精華區,若覺得文章太多可在精華區的目錄按 / 搜尋
三、生活群組中有攤販版 stall、網拍賣家板 e-selle、工作版 job、直銷板
directsales,創意市集板 F-Market 請針對個人需求多加利用
*本版禁止發表傳直銷文。
* 只要是多層次傳銷都不在本版討論的範圍內,直銷文若經版友檢舉,查證
屬實後皆劣退。
四、廣告選項的使用規範
發表廣告文一定要發過自介或創業相關分享文章,禁止發表「與創業無關」
之宣傳,廣告,徵求等,違者刪除。
請注意,本版廣告文是方便創業的朋友尋找上下游的服務,並非提供大家打廣告。
1.同一個ID,一天內最多只能發表兩篇,標題/內容皆不同的文章。
2.同一個ID,請勿14天內請勿重複張貼廣告,請注意並不是刪掉重波就不算14天,
除非是因為內容要做修改,就不在此限。
3.廣告文不可回文,違者刪除。
* 請注意,文章分類的廣告選項為供版友資訊分享,請勿將本版當成宣傳行
銷平台。
* 廣告文波文7天後,版主會將文章於版面刪除收入精華區。
* 請注意,自介文中不得包含,頂讓出租等廣告相關文字,但可以介紹自己
的營業內容和需求(如徵求夥伴或上下游廠商等,與創業相關的內容。請
拿出誠意。
* 加盟商的廣告文,僅限自己是加盟公司的老闆才可發表。但是若經版友檢
舉非加盟商老闆,查證屬實後皆劣退。(本版並未禁止加盟商的相關討論)
五、頂讓及合作相關規範
1.頂讓及合作請務必填寫範本內規定之項目,若未依範本填寫將視狀況予以
警告或刪除。
2.頂讓及合作文不得回文,違者刪除。如果是第三人有交易行為的頂讓,請
選廣告標題。亦即若你是有收錢的房仲或是代理人,不是自己頂讓或朋友
代為發表的。就不被允許!
* 頂讓限店面或攤位(車)等,生財器具請用 [廣告] 標題。
六、一行文請用推文,禁止各種形式形式的偽裝文,尤其是發文徵求夥伴或建議
的人,請拿出你的誠意,語焉不詳者,一律刪除文章。
七、用推文發廣告相關訊息者,警告一次,第二次水桶一個月。同一作者推文請
勿連續超過四行,推文超過四行請用回文的形式發言。
八、請遵守網路禮儀,違反以下規定將依情節輕重處分。禁止下面各項不遵守廣告禮儀的
文章及推文內容:
a.注音文、火星文 (中文難以形容的聲音不受規範),違反者警告一次。
b.一行文、無意義灌水文 (字數請滿25字),違反者警告一次。
c.鬧板、洗板、無意義推文、廣告文者,水桶7天。 
d.引戰文章以及推文 (嘲諷、攻擊任何人),水桶14天。
e.人身攻擊、擅自公佈他人個人資料等行為。劣退並水桶30天。
* 人身攻擊之規定(限僅限當事人提出檢舉)
使用者於版面對他使用者人身攻擊,經當事人提出檢舉,經版主審閱
確實符合本條者,由版主視情節處分。
f.吐嘈、謾罵意味的情緒性標題、文章與推文,違反者警告一次,若再犯
水桶3天。
g.無正當理由修改推文,水桶7天。
h.使用挑釁、汙辱、攻擊性態度及字眼者,水桶7天。
i.不論以任何方式,挑起爭端者,水桶1個月。
j.於版上公然挑釁引起爭端者,水桶6個月,並劣退文章。
* 違反版規八,將視文章爭議狀況,鎖文或刪文收精華區。
九、如果對版規不甚清楚,可參照進版畫面或發文注意事項,亦可寫信給版主。
十、本看板內違規事宜,請於文章發佈或推文七天內站內信檢舉,若超過處理方
式如下:
1.所有超過七天的文章推文等,可再檢舉但不判決。(或從輕處理)
2.所有超過十四天的文章推文等,已屬結案,不再接受檢舉。
3.檢舉或申訴的規定
a.檢舉方式
1.請提出文章代號、標題、被申訴人、事由、證據,倘該違規僅限於當
事人提出檢舉,原則上若當事人不完整提出均不受理。
2.為避免淪於各說各話之情形,當事人提出檢舉時,應自行保留證據。
b.申訴方式
1.任何板務及水桶問題請禮貌來信,否則送交Violation處理
2.對於版主處分不服者,得提出公告文章標號及不服之理由,向其他版
主申訴,經版主群多數決決定結果。
3.如溝通後仍對板主判決不滿請去組務。
* 組務檢舉流程文章:#1FhhlVRl (L_LifeJob)
十一、公告文不得回文,違者刪文劣退。如對公告有疑問,請洽版主。 如對本
版有任何建議,請來信把建議及改善方式提供版主群參考,切勿直接張貼
於版面或推文。
十二、版主處理違規方式說明
1.違反版規者,版主將視情節警告。
2.具爭議性之討論,為維護看板內秩序,將視情形刪文收錄於精華區爭議文
章區。
3.惡行重大者,板主可列於本板不歡迎名單(永久水桶)
a.辱罵本板板眾者
b.水桶後,多次開分身發文者
c.連續犯或累犯達三次以上
十三、發文類別的[徵才]選項,須發過完整自介文者才能波文。本選項主要是為
了幫助創業期難覓人才的公司找人,請務必遵守格式規定。違者視情況依
情節輕重處分。
* 版規公佈後即刻生效。
AMYHUANG 2013.08.28 修訂
dinos 09.13 修訂
AMYHUANG 2013.09.26 修訂
作者: lino (小魔女好可愛噢)   2012-05-24 14:44:00
https://www.facebook.com/lordduke.coffee 我們不只推廣健康咖啡 更期許成為您的咖啡管理師 我們是魔醇咖啡不好意思,發錯版!! 是否請版主幫忙刪推文!實在抱歉!
作者: RemWR (RemWR)   2013-09-26 00:32:00
會刪檔封測嗎?
作者: gpmm (銀色)   2013-09-26 02:49:00
加油!
作者: kdy (K大)   2013-09-26 02:54:00
板規能省則省,寫一大推和搬石頭砸自己腳無異,只要不違反法律不違反站規就行了,要是遇到檢舉魔人跟妳玩文字遊戲,會很辛苦
作者: jojoliu (承承)   2013-09-26 12:08:00
嗯呀…規則只防君子…
作者: gpmm (銀色)   2013-09-26 15:43:00
板規越省其實越棘手,有心要吵的人根本不認定「板主裁量權」君不見事情為何會演繹至此,不就是有心人拿既有板規一路檢舉板主主觀認定的沒違規,板友覺得有,板主覺得有違規,板友又不同意。我覺得現階段最好的方法就是讓板規打死一切,寧可細到踩線就殺,至少能明哲保身。
作者: BossSB (小大)   2013-09-26 15:47:00
千萬不要挑戰老闆的忍容度...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3-09-26 16:16:00
板規越省越省手+1
作者: ninet (志為人賢)   2013-09-27 16:54:00
版上也沒多少人,板規真的是愈簡潔扼要愈好
作者: alice822 (梅露)   2013-09-28 12:44:00
板龜是拿來防小人的
作者: gpmm (銀色)   2013-09-28 14:27:00
在推崇簡潔板規的板友,我隨便問一個就好「挑釁、汙辱、攻擊性態度及字眼」這個要怎麼詮釋,板主/板友的裁量會一致嗎?更甚者,板友不服板主的判定,上訴小組小組的詮釋會和板主一致嗎?會不會板主提個抗辯馬上就被拔?板規真的是防君子不防小人,但是在有人想搞板的時候,就只能依賴「把所有人都當小人」的板規了 :Q
作者: Lemur (Qoo)   2013-09-30 04:02:00
PTT法務部有沒有板規設計顧問這類高手啊?
作者: kdy (K大)   2013-09-30 22:37:00
挑釁、汙辱、攻擊性態度及字眼 這個要怎麼詮釋,我想,就算你寫一本辭海厚度的版規,照樣有漏洞啦...版規怎麼寫,叫小組長來寫不就得了,反正小組長說了算不是嗎?
作者: gpmm (銀色)   2013-10-13 23:07:00
又來啦 L_LifeJob,某人真是不把板主鬥倒誓不罷休啊…
作者: cats10301 (芒然的果肉)   2013-10-20 23:04:00
請問板主 這裡可以發表創業構想嗎? 然後問可行性之類的~就是一些創業的點子 讓大家來討論這樣...還是說有更適合的板呢?
作者: myhigo (嗨購)   2013-10-31 17:30:00
作者: ynlens (大姑娘上花轎)   2012-06-02 10:27:00
請問可以做簡單的商品市調嗎?剛創業不知道商品接受度如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