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yachyan (ayachyan)
2025-06-11 09:14:53包養妹變科技工程師!「甜心爸」發現有小王 掐脖硬上炒她魷魚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609/2975041.htm
2025年06月9日 13:46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科技圈李姓男子透過aSugarDating當「甜心爸爸」,與正妹展開金援式交往,提供生活費、
安排她當工程師,並簽「不得另交男友」契約。某夜趁女方熟睡解鎖手機,發現與異性曖昧
對話後情緒失控,甚至掐脖強行性侵,女方更遭公司開除,氣憤提告。士林地檢署偵結,認
李男仗勢金援與職涯支配性交,依權勢性交罪起訴。
小雅(化名)原在他處任職,2023年9月透過包養網站結識李男後,雙方展開金援交往關係
。李男不僅每月匯款資助生活費,更勸說她辭職,轉任其投資關係企業的工程師。2024年8
月,李男發現小雅與其他異性有親密互動,憤而要求雙方重新簽訂契約,明訂若女方另交男
友,須返還1年內所接受的金援與職涯資源,契約期限1年。
今年2月間,李男留宿小雅家中,趁其熟睡之際解鎖手機與筆電,赫見與其他男子的親密照
與對他的不滿言論,頓時羞憤交加,先以手機拍照存證準備質問,雙方爆發爭執後,他徒手
掐住小雅脖子,揚言要讓她丟掉工作,還嗆說「要檢舉她開毒趴」。隨後,李男強行脫下她
的褲子,並以生殖器與口腔等方式逼迫性交,小雅驚恐無措,只得屈從。
翌日2人出門吃早餐時,李男當面轉述小雅老闆語氣說:「是不是今天就要把妳解僱?」暗
示自己握有職涯影響力。小雅返回公司後,果然被要求簽署離職同意書,氣憤報警提告。
李男到案後供稱,雙方長期「分分合合」,交往期間會不定期匯款維持關係。他並坦承,小
雅原本與科技業無涉,是他以投資人身份引薦才進入該公司擔任工程師。對於當晚行為,李
男表示確實趁女方熟睡時翻看手機,發現疑似毒品與性愛趴訊息後情緒激動,才會向公司反
映「交往過於複雜」。
檢方傳喚小雅任職公司的負責人作證,證實李男確為該集團在台數間子公司的投資人,公司
主要透過親友介紹徵才,小雅確是由李男推薦入職。另名小雅友人也出庭指出,案發當晚才
首度見到李男,對方竟主動敲門要求加LINE,理由是「怕未來聯絡不到小雅」,質疑若為合
意性交,無需如此行為。
檢方查,李男自2023年9月6日至2024年2月10日間,經常性提供金錢資助,並與小雅簽訂條
件明確的契約,包括提供房租、生活費與愛情等支援,要求小雅任職滿1年;若女方與他人
交往,即可追回所有支援資源,顯示雙方地位明顯不對等。
透過雙方LINE對話紀錄,李男於案發後傳訊「我待會過去」、「帶妳去吃飯」,小雅則回「
我現在不想見面」、「我想專心工作」;被解僱後小雅氣得傳訊:「你還叫公司炒掉我,你
還說他們reference check會說我壞話」,質疑他讓她失業。李男冷回:「這是妳造的業,
我也沒辦法。」
檢方認,李男仗持投資人身分,不僅安排小雅進入科技公司任職,更長期提供金援與生活支
援,在雙方關係與權力高度不對等情況下,藉由契約進一步操控小雅的情感與職涯選擇。案
發當晚,小雅並非出於自願與李男發生性行為,而是在掐脖、恐嚇開除的威脅下被迫屈從。
至於李男辯稱兩人是合意性交,檢方駁斥指出,現實中所謂「理想被害人」往往因顧及名譽
、害怕報復,選擇隱忍,不會即刻報警或求助,不能單憑事後反應不激烈即認為性交是雙方
合意。況性行為發起者本就負有確認對方是否出於自由意志的法律義務。
對於辯護人當庭質疑「小雅話術高明」之說,檢方也說,小雅僅為求生活回歸平靜、不願再
被糾纏才選擇與李男和解,並非誣指換取金錢,更何況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尋求賠償和解乃
正當程序,不能因雙方和解就認定指控不實或動機不純。
此外,小雅另告李男恐嚇危害安全,指控其性行為後揚言「讓她失業」與「讓家人知道她吸
毒」等語,檢方認,此部分為李男因羞憤脫口而出,並無實際恐嚇意圖,不構成犯罪,予以
不起訴,全案僅針對權勢性交罪部分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