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國小4上單元8[四則運算]的"單位"

作者: dany9177 (瑞典國王“The Fat”Dany)   2015-12-08 19:33:57
※ 引述《binbinthink (拿鐵..是我的堅持!!)》之銘言:
: ※ 引述《dany9177 (瑞典國王“The Fat”Dany)》之銘言:
: : 翰林版4上單元8四則運算活動3
: : 我看到第1題:
: : 佩芬買了一枝原子筆和一枝鉛筆,共要付多少元?
: : PS:一枝(原子筆)35元、一打(鉛筆)180元
: : 我想為這題的每個數字後面加單位,以便幫助學生
: : 釐清觀念,只是做到這題時發現有了疑問。
: : 我的列式如下
: : 35元/枝 ?1枝 + ( 180元/打 ?12枝/打 )
: : 我發現這樣一來兩者的單位就不對了,這樣不能相
: : 加,請問應該怎麼修正才算對?
我現在思考後認為應該要修正為:
35元/枝(原子筆) x 1枝(原子筆) + 180元/打(鉛筆) ?12枝(鉛筆)/打(鉛筆) x 1枝(鉛筆
)
課本把所有x1全部省略……根本是刻意幹掉學生的概念嘛。
? 是“除號”。我發現除號好像沒辦法正確顯示。
: 35元/枝原子筆 * 1枝原子筆 + 180元/打鉛筆 * 1打鉛筆(這樣才對,因為你買的是一
打)
課本的確是買1枝,但價格是給一打。(故意的)
: =35元 + 180元 (枝和枝分別在分子分母,可以消掉,剩下元,打也同理)
: =215元 單位相同才能相加,最後算出來的才是錢,而且已經沒有其他單位了
: 列式其實就如同中文翻譯
: 每枝35元的原子筆買1枝,每打180元的鉛筆買1打
: 單位代進去式子運算,也更能理解為什麼該這麼算
: 直接把 35元/枝原子筆 + 15元/枝鉛筆 相加 是沒有意義的
: 因為他們單位根本就不相同
: 有的人會覺得35+15=50有意義,那是不太對的,
: 回過頭來用中文想,那些人覺得 50 的意義是什麼
: 很可能是指一枝原子筆加一枝鉛筆的價錢
: 如果是這樣那就應該是像上述列式般
: 35*1+15*1=50 才有意義
: (當然後來的*1是可以省略的,但身為老師應該要瞭解最原始的樣子,
: 才比較能去解釋給小朋友聽)
: 小學裡常有一個有爭議的例子
: 一罐汽水15元,買三罐多少錢?
: 有些老師已經硬性的去規定該用 15*3或是15*3了<===哪個我不清楚
: 因為我認為兩個都對,要清楚自己算什麼,當你把單位帶進去做就會懂了
: 15 元/罐 * 3罐 = 45元 (罐會約掉剩元)
: 3罐 * 15 元/罐 = 45元 (罐還是約掉剩元)
: 只是小學生大部分還不太能理解把單位也代進去一起運算這件事而已
所以這個活動2~3我就刻意來強調為什麼,順便也提及以前為什麼
被乘數和乘數為啥禁止替換的原因(這點我們年級的數學科碩士老
師有強調一定要這麼教,之前算是用強制手段讓學生記住,我準備
在這個單元讓他們了解“ 為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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