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同一年 換房的房屋借貸利息抵扣問題

作者: titandream (掛居)   2024-05-24 08:32:42
請問
去年換房的房貸利息抵購問題
如原自有住宅 於去年12月出售(自有)
新屋於去年9月交屋
按同一時間一屋為抵扣標準
1-8月本人住於並設籍於舊屋
9-12月搬至新屋並改設籍於新屋
在12月出售舊屋
請問
可否列舉1-8月的舊屋利息+9-12月的新屋利息
因為報稅時已無居住且沒有舊屋
想問問版上大大的意見
謝謝各位
作者: breesky   2024-05-25 21:49:00
會沒辦法同時認列,在申報條件僅能以一屋認列而已
作者: radishare (蘿蔔兔)   2024-05-28 10:00:00
納稅義務人在同一課稅年度不同期間發生購屋自住及租屋自住事實,其購屋借款利息與房屋租金支出,如分別符合列舉扣除要件,在費用支出期間不重複之前提下,基於量能課稅原則及立法目的解釋,可按其費用支出期間占全年比例分別計算扣除限額所以可以。但需附戶籍謄本或其他足資佐證設籍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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