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死亡前兩年贈與遺產 價值怎麼算?國稅局

作者: haiduc (小火柴)   2024-01-28 12:10:46
死亡前兩年贈與遺產 價值怎麼算?國稅局解答
2024-01-27 14:57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 /台北即時報導
https://reurl.cc/976zra
有民眾向國稅局詢問,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贈與配偶上市櫃公司股票,應如何申報遺產
稅並計算遺產價值。示意圖,非當事人及事物。圖片來源/ingimage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贈與親人財產,依規定應在被繼承人死亡時
視為遺產,並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而這些財產的價值怎麼計算?原則上是以「死亡時
」時價為準。
最近有民眾向國稅局詢問,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贈與配偶上市櫃公司股票,應如何申報
遺產稅並計算遺產價值?
高雄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贈與配偶或依《民
法》規定各順序繼承人與其配偶的財產,應在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遺產,併課遺產稅,財
產價值計算原則上以被繼承人死亡時時價為準。
以民眾詢問贈與上市櫃公司股票為例,應以被繼承人死亡時的收盤價格作為計算依據,即
使股票受贈人已出售或轉讓,也是一樣。
國稅局舉例,甲君死亡前兩年內贈與配偶上市櫃A公司股票1,000股,「贈與時」收盤價為
30元,贈與價值為3萬元,而甲君死亡時A公司股票收盤價已上漲至40元,則「死亡前兩年
內贈與A公司股票」的價值應為4萬元(=死亡時時價40元*1,000股),併入甲君遺產總額

又其他財產,如建物、黃金、保單或其他有價值之財產,均按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時價計算
遺產價值。
若贈與的財產為土地者,則與其他財產種類價值計算稍有不同,如該土地於被繼承人死亡
前受贈人已移轉土地所有權者,為避免土地增值稅與遺產稅重複課稅,依財政部解釋令,
是以該土地「贈與時」公告現值核計;反之,若該土地尚未移轉者,則以被繼承人「死亡
時」公告現值核計。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73759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