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房屋坍塌 應申報註銷稅籍

作者: haiduc (小火柴)   2023-05-16 08:13:28
房屋坍塌 應申報註銷稅籍
2023-05-15 23:41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不時有民眾在請領補助或申請財產總歸戶清單時,才發現名下尚
有不存在的房子,連忙要求財稅局實地勘查並註銷稅籍。
官員表示,房屋稅額是按月計算,房屋如遇有焚燬、坍塌、拆除至不堪居住程時,應由民
眾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經實地勘查後,自拆除當月起至未重建完成期內停止課徵房屋稅
,並註銷房屋稅籍。
財稅局表示,民眾如果未向稽徵機關提出申報,事後因無法舉證拆除日期,只能從申報日
的當月份起停止課徵房屋稅,不僅造成稽徵機關課稅資料不正確,同時損及自身權益。因
此建議民眾,提供房屋實際拆除日期的相關證明文件(照片或房屋滅失證明等),才可追
溯至拆除當月份起註銷稅籍停止課徵房屋稅。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提醒,為便於認定,民眾在房屋拆除前、後可先拍照留存,並在拆除完
成日起30日內申報註銷房屋稅籍。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16711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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