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繼承私設道路 納遺產申報

作者: haiduc (小火柴)   2022-07-04 10:38:53
繼承私設道路 納遺產申報
2022-07-03 23:38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loxkZj
如果被繼承人遺產中,有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土地,經主管機關證明者,不計入遺產總
額免課遺產稅,不過各區定義的道路用地也有不同規定準則。報系資料照
台北國稅局提醒,如果被繼承人所遺土地因建築法規而設置供公眾通行的私設通路,繼承
人不確定是否屬於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時,保險起見,應先依被繼承人死亡時之公告土
地現值,併入遺產總額申報,以免遭補徵稅款。
台灣有許多建築聯外道路屬於私設道路,尤其早年建商開發興建公寓時,兩棟建物間的土
地常為大地主所有,在轉移財產繼承時,民眾常有是否需要將私設道路納入遺產稅申報的
疑慮。
https://reurl.cc/o1az7V
台北國稅局指出,《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12款規定,如果被繼承人遺產中,有無償
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土地,經主管機關證明者,不計入遺產總額免課遺產稅,不過各區定義
的道路用地也有不同規定準則。
由於私設通路獲取建築許可後,縱使私設道路供不特定多數人通行,但因為土地所有權人
已取得營建許可的利益,和特別犧牲成巷道土地不同,仍應併入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土地

台北國稅局補充說明,民眾甲先生在申報繼承土地時,將其中五筆共價值1.7億元的土地
不計入遺產總額,經調查後,發現五筆土地經主管機關核認,屬建築基地範圍是私設通路
,不符合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因此不適用不計入遺產總額的規定,甲先生仍要依被繼
承人死亡時公告的土地現值,併入遺產總額課稅。
後來,甲先生因不服申請復查,主張繼承的五筆土地長年無償供不特定多數人通行使用,
已無法使用、收益,且變現困難,無任何實際利益,不應計入遺產課稅。但台北國稅局調
查,甲先生繼承的五筆土地,在繼承前土地所有權人已獲取營建許可,具有商業利益,不
屬於特別犧牲性質,最後甲先生繼承的五筆土地共1.7億元仍要計入遺產稅額。
台北國稅局呼籲,納稅義務人在辦理遺產稅申報時,如果不確定私設道路是否符合無償供
公眾通行的道路土地,建議在申報遺產總額時,將私設道路列入,以免漏報被補課更多稅
金,造成荷包流失。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43387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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