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基本生活費差額 - 幼而學前特別扣除額

作者: villagermess (我是女生)   2021-12-28 23:58:41
請問扶養一個大人+扶養一個小孩
大人基本生活費差額182000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 120000
結果沒小孩的話 淨所得可以扣182000
有小孩後, 淨所得= 所得-學前特別扣除額 -(基本生活費差額-學前特別扣除額)
= 所得 - 基本生活費差額
那小孩補助呢...大致上算一下
所以有小孩繳的稅大致上=沒小孩繳的稅
我慌了亂了
作者: hoihkj (大肥貓)   2021-12-29 13:35:00
幼兒學前20%會被拿掉
作者: ryoko (ryoko)   2021-12-29 14:05:00
基本生活費差額提高後,特別扣除額就只剩個名字了。對特定身份別的所得稅優惠也等於取消了。
作者: mirage2000 (超級帥的啦!!)   2021-12-29 14:24:00
你的小孩永遠五歲以下?
作者: kivenQQ (阿里山的美日出)   2021-12-29 17:02:00
小孩已經先扣過一次了 你可以仔細看內容肯定有差的,不如你提供資料來試算看看
作者: ryoko (ryoko)   2021-12-30 19:33:00
樓上,真的沒差喔!用報稅軟體算了很多次,都繳一樣的稅,後來仔細看了一下公式,才發現特別扣除額根本就抵銷掉了!
作者: kivenQQ (阿里山的美日出)   2020-01-01 09:19:00
我每一年都沒有用到基本生活費差額,每年都早就被扣到負數,所以這一項不影響啊只有「列舉扣除額」超過「標準扣除額+基本生活費差額(以標準扣除額試算)」的部分金額才有節稅效果。
作者: peterkan (Peter)   2021-12-31 21:51:00
沒錯就是這樣,假德政。
作者: ryoko (ryoko)   2020-01-03 18:16:00
所以特別扣除額的所得稅優惠就等於被取消了,不是嗎?空有名稱卻沒有任何作用,這個算法一點都不合理吧!
作者: kivenQQ (阿里山的美日出)   2020-01-04 00:13:00
基本生活差額以前沒有,近幾年多出來的,有用的有優勢,沒用到的跟以前一樣,我不會因為這項沒扣到就認為不合理,當初修改計算準則是要給家中人口數多開銷多但扣除額少的家庭補償,既然小兒都已經扣12萬去,其實已經感受税減免很多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