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員工配股出售匯回海外所得認定

作者: alaga (alaga)   2021-08-21 11:27:16
因為在外商公司,公司是在美股上市,每年都有員工認股跟配股,相關所得每年也都有被
課所得稅,以當時公司給的價值申報。
如果一直沒賣股票,累積多年後,打算全數出售,大概數千萬台幣要匯回台灣,還要被當
成海外所得課稅嗎?
或是要怎麼提出證明,這些被課過所得稅,可以申請不另外被課稅呢?
打電話去國稅局問,但是對方回答的也很含糊,不知道有沒有人有相關經驗可以建議?
作者: imagineer   2021-08-21 13:10:00
你配股稅已繳,出售價差獲利還沒,要分幾年賣跟匯回
作者: tomap41017 (絕夢)   2021-08-22 01:28:00
推一樓
作者: shineh (sh)   2021-08-22 10:30:00
debit card這樣領,沒幾天就被凍帳號。
作者: SecretR (密R)   2021-08-22 10:40:00
原始取得成本可以扣除多少要不要算一下?
作者: tomap41017 (絕夢)   2021-08-22 14:43:00
那你就一次匯回來乖乖繳海外所得啊
作者: riohack (riohackoCanDo)   2021-09-04 01:51:00
應該是考慮海外開外商銀行戶頭由外商銀行協助吧
作者: bobshih (夏天)   2021-09-07 00:45:00
匯款一年超過240萬台幣 任三個月超過200筆任6個月超過48W匯入 銀行都必須提交給國稅局 新電支法售出買美國不動產會不會好一點 或是就放在國外當逃難用
作者: cka   2021-09-09 11:10:00
留在國外 每年出國度假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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