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太太的收入加在一起後,達到20%繳稅級距
因有兩個小孩,所以一定會報他們扶養,然後如果再加扶養一位我爸爸,我從報稅軟體
中看到可以節1萬左右的稅(本來要繳2萬,變繳1萬),若再加一位扶養我媽媽,則可節1萬5
左右!!(從本來要繳1萬,變成退5千)
因為我都是直接先key進去試算看看,先不算他們有什麼收入或投資收入(本來也真的沒有
請問為什麼會這樣呢?不是先加進去扶養1位後,要扣的比較多嗎,好怪!!
另不曉得標準跟列舉哪個較好,印象從去年開始多了基本生活費,所以用了標準就可扣的
比較多,但這之前我都是用列舉的,那今年呢...列舉有多少以上,用列舉會比較划算呢?
謝謝...這幾年算法愈來愈複雜了Q____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