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員工配發之股票上市後處分的稅務問題

作者: EthanWeng (Ethan)   2020-09-10 19:34:25
員工酬勞配票及認股權證為二個員工酬勞工具
應分別認列所得
員工酬勞配股:
應於交付股票日依時價計入薪資所得。
若於興櫃即移轉至個人集保帳戶:
交付股票日之加權平均成交價格*Q=薪資所得
若於上市後移轉至個人集保帳戶:
交付股票日之收盤價*Q=新資所得
交付日無交易價格者,為交付股票日後首個有交易價格日之收盤價
假設上市後移轉,交易價格為200
200*Q=薪資所得
認股權證:
應於執行認股權日依時價超過執行價格之差額
計入其他所得。
故計算如下:
(200-10)*Q=其他所得
另外,依產業創新條例
員工每人每年獎酬股票維持500萬元額度內享有緩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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