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8/31前過戶 由買方繳地價稅

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2020-06-16 00:08:08
2020-06-12 03:20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近期購置不動產者須留意,8月31日是全年度地價稅歸屬的分水嶺,如果土地過戶時間在8
月31日前,會由新地主繳納地價稅;如果8月31日之後才過戶,將改由原地主繳納全年地
價稅。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民眾在買賣土地之後,往往會搞不清楚當年是買方或賣方該繳地
價稅,實際上不論是透過買賣、交換、贈與等原因而取得土地所有權,都是規定以每年8
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也就是要由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在8月31日所登載的所有權人
,負責繳納全年度地價稅。
官員表示,只要是在8月31日前完成土地所有權登記,譬如說買賣於近期談妥、確實過戶
後,新地主縱使持有土地未滿一年,仍必須繳納全年度地價稅,就算登記日期在8月31日
當天才完成,納稅義務人仍是新地主,也就是買方;反之,如果在8月31日之後才完成土
地所有權登記,即便是9月1日就完成登記,仍要由原地主(即賣方)來繳納全年地價稅。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4630167
作者: marathons ( 豆娘 囊鼠 蜂鳥 )   2020-06-16 06:59:00
教母在多板被水桶,到處流竄洗文貼簽名檔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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