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外商公司配股所得問題

作者: alaga (alaga)   2020-04-30 23:17:35
我在美商公司,公司有配股,也有申報給政府作為員工獎金所得,我去年底有賣出一部分
匯回台灣,請問報稅時還要申報為海外所得嗎?
或是已經申報過所得稅所以不用重複申報呢? 因為只是賣出部分股票,要怎麼作證這部分
匯回資金是公司配股所得,已經申報過所得稅呢?
作者: alphamac (OK)   2020-05-01 05:34:00
那不是海外所得 政府會覺得是在台灣勞力換成的收入
作者: boombastick (快樂很容易~)   2020-05-01 15:21:00
不需要報稅,因為公司把股票給你的當下已經根據當時價值當作現金收入報給政府了
作者: ip595536451 (zozan)   2020-05-01 15:58:00
如果是RSU/ESPP就已經列入當年所得如果是Option則是灌入該執行年度所得同在美商 希望有幫到你
作者: suPerFlyK   2020-05-10 15:33:00
但 卡插進去讀 有列出來在所得 要刪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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